「半杯水」現實版

終於面臨「半杯水故事」的現實版。

也不用怕,大不了「整杯水」都沒有了,就捨棄這杯「水」不「喝」算了,不礙事。

不故弄玄虛了。只是有關這個網誌的上載圖片問題。很簡單,可供利用的空間有2GB,該不算小了。然而,我其實也沒怎麼上載圖片,好像一下子就只剩下一半空間,有點不甘心。

其實也很簡單,也不能怪誰,只因我不善用「資源」罷了。我也不是不知道的,從一開始就沒事人一樣,一味上載大解像度的圖片,每張都在2MB 左右。試問2GB又能有多少個2MB呢,就算有些略少於2,也「長貧難顧」。

不「死到臨頭」,也不會想到後果。這「半杯水」到底來到眼前了。當然,怎樣節約,最終也會用盡的,但能夠在用無可用再無法可想之前,能多捱幾天是幾天。可能沒等用盡我已寫不出什麼了。

哈哈,不能不動腦筋了。又給我試出一個方法來。原來將圖片在「小畫家」過一過「冷河」,就可以縮小至三分一到四分一的空間,多做一層工夫,又暫時算是可以解決問題了。

解像度小了,自然有不便之處。我有時懶,不想打字,會乾脆將一些文字內容一頁一頁拍下來上載,用原來較大的解像度,點擊後可以任意放大,看起來就清楚舒服得多。跟著下來,這個「方便」不再了。

其實,從網誌的統計資料看到,真會放大圖片來看的不多,就算不再「方便」,影響也不大。如果誰有更好的減低解像度的方法可以告訴我,沒獎品沒獎金,會感謝。還有,我沒有Photoshop的。

看,才一半我就開始緊張了,還不是悲觀的人嗎?但我沒有放棄,會想方設法,連最壞打算都有了,還不是挺樂觀嗎。

很阿Q,呵呵呵;我就是這樣活下來的。

舊照片

都忘了何時拍的照片。翻拍過來,還朱算太失真。

除了那個大書架,架中大部分的書,其他可以移動的東西,都給移走,也即報廢了。不過,又補回了更多其他的。呵呵。

那些盆栽,有寫過,也有未寫過的。不重看照片,也忘了有些東西有些人有些事早已淡出了。

「朝三暮四」的變質

都公認了成語「朝三暮四」出自《莊子.齊物論》。也公認此成語原指耍手段欺騙人;後來比喻為經常變卦、反覆無常。甚至說同義詞是「朝秦暮楚」。

看原文,似乎與欺騙無關,也沒有反覆無常的意思。不相信的話,請看﹕

勞神明為一,而不知其同也,謂之「朝三」。何謂「朝三」?狙公賦芧,曰﹕「朝三而暮四。」眾狙皆怒。曰﹕「然則朝四而暮三。」眾狙皆侻。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亦因是也。

很多解釋這個成語並列明出處的普通詞典或成語詞典,似乎都愛刪頭切尾,十足的「斷章取義」。試以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為例﹕

有個玩猴子的人拿橡實餵猴子,他跟猴子說,早上給每個猴子三個橡子,晚上給四個,所有的猴子聽了都急了;後來他又說,早上給四個,晚上給三個,所有的猴子就都高興了(見於《莊子.齊物論》)。原比喻聰明人善於使用手段,愚笨的人不善於辨別事倩,後來比喻反覆無常。

莊子明明在說這個故事之前說了﹕「辯者費盡精神以求一致,而不知道萬物本來就是同一的,這就叫做「朝三」。」然後問,「什麼叫做『朝三』呢?」這才開始講故事。

故事講完了,恐防聽者不明白,還說﹕「三、四之名和它們的總和都沒有改變,但猴子卻因迷惑於顛之倒之的現象而妄用喜怒,玩猴子的人也順著猴子的意思。」

分明說的不是什麼反覆無常、耍手段諸如此類的意思。後人不知怎麼搞的,可謂完全歪曲了莊子的原意。

老實說,真要另作詮釋,何不另作「他想」,認為猴子其實沒有給愚弄。因為朝三晚四和朝四暮三,總和一樣,其實分別是有的。

先不論早得晚得在時間上佔先的差別,更有可能的是,猴子認為早上多吃一點才有體力應付一天的操作。因此朝三和朝四是大有分別的。

以上想法,也不是我才想到。更多解說,可以到百度百科看個夠。不多引述了。倒是有些地方無妨參考,例如其中的啟示﹕

要善於透過事物表面現象看清本質,因為不論形式有多少種,本質只有一種。

看問題不要只停留在表面,應該看到其實質。

至於「白話典故」,不知來自哪裡,竟多了些「老作」部分,令人摸不著頭腦。說得不好聽,這是大陸好些「傳記」的慣有寫法。作者要寫的人就算早在自己出生前己死,竟如早晚都在死者身邊甚或床下躲著,聽到死者生前的一言一語,看到一舉一動。無論做過多少資料搜集,要吸引讀者,試圖寫得生動,也不能像寫小說般,加插一些作者不可能知道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東西。

「斷章取義」固然不好,過猶不及,「生安生造」,添枝加葉實也不宜。

道路.名稱

我在〈路是怎樣來的〉猜想「路是由人走出來的」這句話的原創者是孟子,這明顯是學藝未精,或是書讀得少如我者常犯的粗疏現象。

其實一句更直接而接近「路是由人走出來」的話,出自《莊子.齊物論》,與之成雙的還有「另一半」﹕「道行之而成,物謂之而然。」用白話來說就是﹕

道路是人們走出來的,事物的名稱是人們叫出來的。

莊子這篇文由很多部分組成,各自談論或攻破別人的學說,最後得出自己的立論。那個時代,真要逍遙,先要腦筋不逍遙,更要靈活,好聽是要點破別人的「迷惘」,不好聽是要攻破人家的論點,這才可以逍遙自在。這一節主要就是針對「名」與「實」的,一開始就衝著公孫龍的「白馬非馬」、「以指喻指」之說而來。沒讀過這篇文章,大概也聽過來自這篇的「朝三暮四」故事。

不想扯太遠了,只是想補充一下「路是怎樣來」的可能源頭,也順帶點出名又是如何有的。想探討更深層次的思想,可以到這裡一遊。

秘密.黑洞

陳寧在《風格練習》(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8月第1版)中有兩篇文章寫到與陌生人和朋友交換和傾訴秘密的事。

在〈陌生人〉中(頁40-1),她說「時常無意中跟陌生人交換了最大的心事與秘密」。「這些話,不跟平日親近的朋友說,不跟情人說,而竟放心托付他方,只因那是個陌生人——大家都知道,在下一個時間點,就會各散西東,不再遇上。」

文章最後,她說,「到最後,陌生人不是收納秘密的洞穴,而是一面鏡子,映照出泄密者的內心。」這是作者的智慧,不單看到傾吐的一面,也悟出收納和反映的另一面。

所謂交換,大概在網上最常出現。盛極一時的ICQ、聯天室,可能就是基於這種心態設計發展起來。網誌呀,plurk呀,twitter呀,微博呀,甚而面書等等,生張熟李,一概納入網中洞內,大概也是這麼回事。

陳寧跟著在〈樹洞與黑洞〉中(頁42-3),不單說到跟陌生人「分享內心最隱秘的私語」,也提到跟朋友訴說。她說這些朋友有如樹洞,「有時候我顯得慌張,來到他們面前卻自動安心下來,好像有一股巨大的能量,默默吸去所有不安。你實在看不清他們已經吸納了多少周遭的負能量,外表看來卻依舊平靜日常。」

然後,橫空一句﹕「是黑洞,他們就是。」

果然是黑洞的話,我原來也曾經是,算是當了不少年。我以為我真的很可以吸納數不盡的負能量。陳寧說在聆聽陌生人的私語時,「懂得樹洞的分寸,只聆聽,不介人。可是有時難免著急,……」

在真實的人面前,我往往做不到「不介入」,有時真的會「著急」。有時甚至會試著「出謀獻策」。作為樹洞或黑洞,其實是很危險的事。我們都知道,精神科醫生也會出現問題,要另外找人「治理」,更何況是「常人」,只靠「生活智慧」和個人韌力,承擔不來,別人以為可以依靠,結果可能是雙雙倒下。懂得「及時抽身」,遇上傾吐者一時未及或無法回應過來,忽然失去憑依,倒得可能更快更嚴重。

陳寧說﹕

有一天我問一個黑洞,你不累嗎?黑洞習慣了虛無的宇宙,與長久的孤獨。他笑了笑,不發一言。先於所有人,晚於所有人,黑洞的時間。

沒有這種能耐,還是不要(再)做黑洞的好。偶然做做樹洞,懂得「不介入」,倒還罷了。免得累人害己。

又是西貢


西貢,真的有很多回憶。都是甜美的。連給沙士籠罩的那一年,都是來到這裡,再坐小艇到小島上,將口罩拿下來,呼吸一下不用透過一層薄紗的空氣。

所以不想在市區吃飯,就最直接想到西貢。也沒去更遠的地方,只在碼頭旁邊。吃一頓午飯。再在沿海散步。

有時會買一點乾海產。不外是小魚乾、蝦乾之類。

這次沒有買。只是閒閒的走一下,再到甜品屋。

倒是買了些青菜。

多次在這裡散步,有很多東西都沒怎麼留意,輕輕錯過了。這次更閒適。看到的東西都好像不一樣。

竟然看到鳥巢。看到的蕉樹名叫「美人」。看到榕樹的美髯。依然看到不怕人的麻雀在地上走動覓食。有隨時出發去一眾離島的小艇;只是等光顧的人。食店有營光的BB墨魚。

還有,老如松柏的柏。柏不老,很年青很green。

書嘛,我也玩不起

書,我算是買過幾本,算是讀個幾本,算是藏了幾本。

說是「幾」,但三個幾都各有不同數目,也不用細表,心照算了。

我買書看書,主要看內容,這是與皮相比較來說。

版本我當然也會考慮,但遇上價錢問題,也不用多考慮了。

皮相,也即印刷、設計、開本、裝幀等等,當然是愈精美愈好;何謂精美,不想細說。總之,要取捨,先考慮的還是內容。

看怎樣「看待」一本書,大概不用細表了。

也所以,我對書的認識,例如一本書的製作過程,倒還知道一點點,但書的本身,例如各部分名稱及印製出版後的各種「實名」「虛名」,所知實有不足。

什麼「經折裝」、「旋風裝」、「魚尾」、「夾板」、「前勒口」等等,不看圖識字,也不懂。

卻原來,還有「護封」,另有名字是「書衣」、「書皮」等。英文名字也有叫dust jacket和dust wrapper 的。書衣似乎比其他包括中英文名字都要雅要好聽,我比較喜歡。另外,書衣以外,還有「書腰」,主要作宣傳之用,看書「處理」起來真有點令人尷尬。

說「處理」,從圖書館借回來的書,必然沒有那像盲腸一樣多出來的窄長宣傳封條,原來連那件「披」也會一併丟掉。一經入(圖書)館,面目全非。不過,外國原來有人專門收集這種被貴棄的華麗衣裝,不單為不少非有這件外衣不滿足的愛書人填補了不少遺憾,也是一盤生意。

鍾芳玲在《書天堂》(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就有一篇〈封面故事〉介紹書衣和複製書衣的人。人靠衣裝,書沒有書衣,原來書價也可以天差地別。當然,這不會是新出版的書,而是有點「日子」而又有點稀罕的書。有藏書家找了幾十年也找不回某些書衣,就是靠複製書衣的人補回幾可亂真的代替品,償了心願。有書衣沒書衣的分別,試抄一段﹕

《大享小傳》與《太陽照常升起》精裝本第一版第一刷(first edition, first printing),堪稱是 藏書家眼中的「黑色鬱金香」,更是眾所垂涎的目標。這個版本若是缺了書衣而書況尚佳,在現今古董書界的行情,一冊各可達三千五百美元左右。然而若穿有一件原始書衣,則價格將立刻飆漲數十倍。2002年10月,紐約嘉士德一次珍本書拍賣會上,就曾以十六萬三千五百美元的天價賣出這麼一本《大享小傳》。換言之,單是那張薄薄的書衣就值十六萬美元。至於……(頁52)

算了,名牌衣服我也捨不得買,何況不是穿在我身或愛人身上的衣服,又怎會多花錢去「玩」這種玩意呢。

到百度百科「」字條看看,嚇了一跳,單是一個「玩」字,就足以玩味良久,甚至玩死人。加上常用詞組,更夠你玩。

無非想玩味一下這個字而已,不要太累,就看看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解釋吧﹕

【動】(1) 遊戲、嬉戲。如:「出去玩!」、「每個小孩都玩得非常高興。」

(2) 把弄東西或做某種遊戲。如:「玩皮球」、「玩穚牌」、「玩躲貓貓」、「不要讓小孩玩電器,以免發生意外。」

(3)耍弄、戲弄,多用於口語。如:「玩手腕兒」、「玩弄感情」、「少跟我玩花招!」

【形】供人玩耍、遊戲的。如:「玩具」、「玩偶」。

《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差不多,不抄了。

玩之為玩,如果是正面的,如遊戲,倒是不錯的。但是,所謂「玩人喪德,玩物喪志」,這個「玩」字又耐人尋味,值得玩味。

粵語的「咪玩人啦」,可以說得輕鬆,那個「玩人」,只是開開玩笑。唔玩得,也即開不得玩笑的,還是不要「玩」,否則玩出火就不好了。其實,粵語的「玩人」也可以是陰招,是耍手段,是很多人尤其高級行政人員或政客最優為之的招數。真會玩死人的。

當然,上面所說的「玩人喪德」,不是粵語所說「咪玩人」的味道。既然說是「喪德」,就茲事體大,不多談了。

「玩物」嘛,也有人認為未必會「喪志」,有時更會養志,甚而養生,向錢看,更可養錢,是生財之道。我玩不起,自然不懂得玩。到我多些餘錢閒情,再好好去學吧。

玩,其實好有學問的。「玩忽」固然不好。存心「玩弄」就更不好;玩人玩物皆如是。玩弄感情尤其不好。畢竟太傷感情了。心傷了往往很難癒合的。

憐憫.關懷.自我治療

西西的《哀悼乳房.序》(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2月第2刷)寫得很煞有介事。這是她少見的寫法。

對,性命攸關的病,無論如何都要好好看待。作為過來人,將經驗化為文字,說是有如故事,怎樣冷靜冷眼,也不能當沒事人一般輕描淡寫的。中外古今,似乎都沒有分別。經歷過,就最知道最清楚最明白。

有些話,不妨當作知識,或是常識,放在心上,一旦遇上了同等或相類的情況,可以作為參考。不轉述,直接抄下來﹕

當然,希望你不會生病,即使生老病死是每個人必經的歷程,可也不要跟癌症打交道。但……我們必須先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你年老的……不幸而言中,你能做些什麼呢?害怕,和她們絕交?還是面對磨難,伸出援手?《哀悼乳房》也講這些。病人絕不需要你的憐憫,然而你的關懷和協助,令她們會得到精神上的撫安,因而也是對抗疾病的支援。

從另一面看,把疾病揭露,也是病人自我治療的一種方法。中國人從來就是一個諱疾忌醫的民族,總把疾病,尤其是這種病,隱瞞起來,當成一種禁忌,到頭來,有病的不單是肉體,還是靈魂。精神病的醫師治病的方法是把病者無意識的心結轉化為意識,然後面對它、化解它。作者把疾病公開描畫,不敢說是打破禁忌,卻不失為個人自救的努力。所謂「哀悼」,其實含有往者不諫,來者可追,而期望重生的意思。(頁2-3)

近年都不時看到聽到有些「名人」走出來,將自己的病如癌症如憂鬱症「揭露」,該算是打破禁忌。患上了重病,可以做到的話,也不用隱瞞,面對它,果然會增加「化解它」的力量的。能有多一點關懷和協助當然更好。

一個人.一本書.幾件事

故事大略是這樣的。一個人與一個人的故事。中間夾雜著其中一人送了一本書給另一人的故事。這本書的作者另外寫過一個人,有這兩人的故事。被寫的人其實牽扯到別的好些人的故事。這些零碎故事,忽然胡攪在一起。再詳細一點就不會亂了。

一位女同事看了一本很搞笑的書,有味的,鹹味,頗濃。看後極力推薦,推薦至送了給我。因為她說,笑過就算,不值得收藏。

我跟這位女同事的關係,有一段時間頗佳。後來,破裂了。可能是我某些地方,例如言詞上,不知不覺間得罪過她;也可能因為別的事。她離職(與我無關)一段時間後,在一封電郵中罵了我一頓,我只能簡短回覆,以後不再找她。從此不相往來。就此了結。

再說她送的書。作者寫的東西可以很溫文爾雅,也可以鹹味十足,口出狂言,大罵出口。當然也會稱讚人的。這本是思想上的有味書,主要成份是笑料。

偶然在這位作者的專欄中看到他罵一個人,連續幾天。二人曾是上下級關係。中間明顯有私人恩怨。但看著列出的樁樁件件,又不完全是無理謾罵。很多更牽涉不止一人,如果都是事實,被罵者的「小人」的「私心」的確該罵。因為這樣的人,不單藉著在高位而將有「威脅」的人弄走,還要「不聽話」的人背黑鍋,以求自補。一個機構有這樣的高層,能有多大發展,可思過半矣。

看那幾篇文章,有時會覺得是否過火,有些地方「抵死」至將個人的形貌與名字結合,寫出一個絕核的四字詞來。這四字詞一般用來形容女子身材的,有點跡近人身攻擊的了。當事人看著不知會否有不堪的感覺。

老實說,這些話,私底下我也罵不出。寫出來,在讀者眾多的報紙發表,而作者的粉絲也不算少的,竟然毫不保留,我不能不寫個「服」字。作為局外人,看這樣的文字,又實在「過癮」之極。這樣說,真有點變態。

對,有些東西,寫得不夠放,看著就總是缺了點什麼。其實,那四字詞有如漫畫家筆下的政治人物,例如長臉苦瓜臉奸笑臉之類而已,挖苦是真夠挖著的,但沒有觸及身體缺憾,應該不算「政治不正確」,會否傷及心靈,不得而知;而且,怎樣罵似乎也罵不倒這個人。大概寫的人可以逞一時之快,而作為讀者,像看小丑登場,可以過把癮就是了。

也可能其他「受害人」看到,更別有一番「享受」。沒有這樣「放」的作者,大概就少了一些「奇文」可供共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