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在《城邦暴力團》(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1月1版1刷)寫了這麼一段(頁582—3)﹕


得先說一下部首的問題。文中提到的字,部首我慣稱之為「撐艇邊」,其實粵音是「觸」,有解。但《中華新字典》都只作部首,乾脆字音字義都不列了。右圖採自《辭淵》,可謂清晰明確。
走也是部首之一,但與那些字無關。
也可知張大春既拿這個給司令官叫作「走之兒」的部首來調侃一番,更借此「玩」了一個「文字遊戲」。
相關語且不說。我沒將原文換成繁體字打出來,是故意的。可有看到其中一個字不是「撐艇」走,而是游走。這就是簡化字沒能玩這個部首的好例子了。
其實編校的時候,大可刪掉這個「游」字,就不會出現這種「不合規格」的「穿崩」了。
我讀書就是如此不專心的了;但樂在其中啊。
無計呀﹐張大春係台灣人﹐你本書只不過係大陸版
所以﹐編輯絕對無可能因為繁簡問題﹐無啦啦刪走個遊/游字。
文少﹕
其實有可能的,連寫1949年之後年份,就不可以有「中華民國」字樣;所以同一頁或同一句,一時是民國四十七年,一時又1949年,這是隻字不能漏的。
這是政治正確問題﹐不一樣嘛~~(笑)
文少﹕
我知道是政治正確的問題,我只能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