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哭了很多」

2012年3月19日《明報》A23

《明報》國際版有一個欄目叫「雙語金句」,記憶中不算新鮮事物,卻是我喜歡的好東西。摘時事中人的三言兩語來點睛,有通識教育之效;中英對照,也可學時文時語。讚!

讚之餘,也不能對有問題的地方視而不見。不可小看這三兩句話,選得好不好已考功夫,譯文尤其不可忽視。英文我不敢多置喙,但中文還可說一些意見。

翻譯從來不易。熟讀理論不一定就有好的譯作。說來說去,離不開先要有好的語文基礎。「我手寫我口」看來容易,往往是想說說了的話,寫出來卻走了樣。自己的話尚且如此,人家說的,更可能聽錯理解錯,最後落得所云非所說。尤有甚者,是不同語言,理解已是一重問題,再加上知道了也不知如何「重述」,更茲事體大。

「a lot」確有很多之意,說「我吃了很多」或「我講了很多」都不難明白和接受。但說「我哭了很多」不是不知其意,但總覺不是中文的表達方式。

「a lot」除了有「很多」之意,也解作「經常」,說是「不時哭泣」,可能較合中文的說法。

有時,越簡單越易掉以輕心,不可不察。

要死‧要命

在翻譯作品中讀到這樣的句子, 能不精神為之一振:

在潘西,你不是凍得要死,就是熱得要命

出自譯林出版社的《麥田裡的守望者》(J. D. 塞林格著,施咸榮譯,2010年2月1版,2011年3月6刷,頁25)。這本小說以前有台灣譯本,該是《麥田捕手》。

小說原名 The Catcher in the Rye,真想知道上引那句的原文。

只讀了幾章。小說固然處處「要命」,更多的是「他媽的」。我說的是實話(這句抄自頁25)。也很想知道這些用詞和句子的原文。

後記﹕找到了原文﹕At Pencey, you either froze to death or died of the heat.

《1Q84》的牛河

《1Q84》首二冊我都是看內地版的。BOOK 3 有點急不及待,看了賴明珠譯本(台灣時報出版社,2010年9月初版1刷),是人家送的。後來才在書展補回施小煒的譯本(南海出版公司,2011年1月第1版,3月3刷)。

因為《奇鳥行狀錄》也有一個牛河,形影跟《1Q84》的牛河相彷彿,忍不住又想起這個小人物來。更忍不住要對照一下兩個譯本的不同。先翻到結尾,就很覺不一樣。例如最末一句﹕

賴譯﹕直到月亮被剛剛初昇的朝陽照射下,急速失去夜晚的深濃光輝,變成只是掛在天邊的灰白切片為止。(頁459)

施譯﹕它被初升的嶄新的太陽照耀著,急速失去夜間深邃的光芒,化作浮在天上的普通的灰白剪影。(頁416)

別的不說,單是「切片」和「剪影」就令人有截然不是同一物事的感覺。

再翻到一段有關牛河的﹕

賴譯﹕被稱為穩田的和尚頭男人冷冷地看著牛河。牛河知道這個男人對自己沒有好印象。不過他並不介意。從出生到現在,在自己的記憶中,從來就沒有誰對他有過好印象。對他來說這反倒是常態。父母兄弟對他沒好感;老師同學不喜歡他;妻子兒女不喜歡他。如果有誰對他懷有好感,可能讓他有點擔心。相反的話,反而心平氣和。(頁8)

施譯﹕叫穩田的光頭冷冷地望著牛河。牛河知道這家伙對自己沒有好印象,但毫不介意。在他的記憶裡,從來沒人對他有好印象。這對他來說可謂常態。沒讓父母兄弟喜歡過,沒被老師同學喜歡過,甚至沒得到過妻子兒女的敬愛。如果什麼人對他有好感,他倒會擔憂。反之卻不在意。(頁2)

不對照,大概看不出有些太大不同的感受。不過,對比下來,就不難發覺分別頗大。單是主動和被動語態就明顯有別;原文究竟是怎樣的呢?是否有必要完全按原文翻譯過來呢?還是按翻譯成的語文而作「適當」的調整呢。中間可以摻入譯者個人的行文風格嗎?這都是有趣的問題。

人.人類

看完《龍紋身的女孩》(斯蒂格.格森著,顏湘如譯,人民文學出版社,2010年4月第1版)了。可以說,內容吸引,中文也翻譯得流暢自然。雖然故意留了一條「引人」的尾巴,而結局怎說都有點太理想,但確是很值得看的小說。

小說內容揭出來就沒意思了,但確也有好些頗有意思的片段可以透露,例如以下一段﹕

與此同時,當她低頭看著他睡著的模樣,聽著他的鼾聲時,又覺得自己這輩子從未如此信任另一個人類。她可以百分之百肯定,布隆維斯特絕不會利用對她的了解來傷害她。這不是他的本性。(頁473)

男女關係,在小說中算是不少見,也不敢說「愛情」算不算是主線。以上的描寫,大概看不出什麼。不如再加一句幾乎接著的描寫﹕

她忽然體會到,當你的心膨脹欲裂時,那就是愛。(同上)

最令我感覺有趣的,是一個用詞﹕人類。「自己這輩子從未如此信任另一個人類」。一般而言,這句會寫作「另一個人」,用「人類」相信不是翻譯出了問題。我好奇在原文會用怎樣的字眼,而英文翻譯又如何。

看畢全書,就知道煞有介事地用「人類」而非「人」來形容那種「感覺」,不是沒有原因的。足見作者所花的心思不少。

翻譯誤差

採自《月亮看見了》,頁134。

《月亮看見了》(北方婦女兒童出版社,2010年10月第1版)在「第一夜」之前,有〈編者按〉﹕

本書中文部分是根據丹麥原文翻譯而來,為了讓讀者更全面地理解原著作,減少因文化差異而帶來的翻譯誤差。故附上《what the moon saw》英文翻譯版本,以供參考。(頁12)

真可謂服侍周到。稍為翻閱一下,即發覺連註釋在中英文版本出現的都不一樣,可見全書並非簡單地分成兩部分,而是整體的,大可由頭至尾慢慢細看。

所謂的「因文化差異而帶來的翻譯誤差」,不用太仔細比較,也不難發現,個中的差異,遠不止文化上的。如果沒因各據原著版本不同而引致差異,很可能是翻譯時沒有完全忠於原作了。簡單如第十四夜,兩兄妹在談論究竟是誰為他們送來小弟弟或小妹妹時,中文版譯作鸛鳥或上帝(頁41—2),英文版卻不是上帝,而是angle(頁147—51)。這大概跟文化無關吧。

譯文中更明顯的文本差異真多的是。試列舉一些例子﹕

前記﹕不過這裡不缺少陽光,因為我的房間在頂樓。(頁7)

INTRODUCTION: but I do not want for light, as my room is high up in the house, ( p. 101)

前記﹕較之曾經生活過的大森林和綠色原野,我對這座煙囪林立灰蒙蒙的城市沒有任何好感。(頁7)

INTRODUCTION: Instead of the forest and the green hills of former days, I had here only a forest of chinemy-pots to look out upon. (p. 101, 103)

第三夜﹕然而就在這短暫的一分鐘裡,我所看到的東西已經足夠讓我洞悉人間的紛擾和糾葛了。(頁5)

THIRD EVENING:  but in that minute I see enough to learn what the world is made of ( p. 109)

第七夜﹕然後靜靜體味著這裡絢爛而又富於變幻的風景。此刻在他心底正反復描摹著眼前的景致。(頁18)

SEVENTH EVENING: and he made an accurate notes of all the colours and transitions—blue, and lilac, and dark brown, ‘ That will make a beautiful picture, ‘ he said. (p. 126)

第八夜﹕他每天晚上都給我講述如此動人的故事,讓我畫出各色各樣的圖畫。(頁19)

EIGHTH EVENING: who every evening told me such pretty tales, and showed me picture. (p. 127)

第十三夜﹕「我剛收到這本書,」他說,「還沒來得及讀,可你們看,這是一本裝幀得多麼精美的啊!你們認為裡面會有什麼樣的詩篇呢?」(頁37)

THIRDTEENTH EVENING: ‘ This one has been sent to me, ’ said he, ‘ I have not read it yet; what think you of the contents?’ (p. 143)

差不多了。真是各取所需。但也大致可以看到,中文版一般較「詳盡」,英文版似乎都或多或少有刪減。如果這是出於譯者的個人主意,實在很不尊重原作者了。以第十三夜來說,全篇兩次在中文版都提到「裝幀」問題(另頁38﹕「你們看,它的裝幀是那麼漂亮。」),但在英文版都消失了。談書的「裝幀」,在全篇其實佔了頗重要地位,刪掉了就削弱了全文的力度。

數算起來,這已不止於翻譯上的「文化差異」問題了。我們經常讀到的中譯本,很多都經兩重翻譯而來,單以這本書,如果由這個英譯版本再中譯,也不知惡劣至何等地步。當然,所有文本都能讀原文最好,但能讀英文,對我已自不易,還要懂丹麥原文,也只能興嘆「學海無涯」,就算「被騙」也沒法了。

解讀

解毒不易,解讀也難。

解讀不好,誤會重重;來個錯誤,更可能會中毒。

不同語文,不同文化,固然有障礙;同一種文字,不同時代,也會有隔閡。

看《孟子》原文,我就常覺有困難,好些古文都要估文,有時非借助白話譯文不可。不過,原來不同的人,也各有領會,於是各自各解讀,自是各有譯法,看起來,也要自己判斷,作另一番解讀。

變成另一種文字,更見分別。不如拿《孟子》的一句話來胡謅一下。

《孟子.萬章下》10.9因齊宣王問關於公卿的事而來。孟子回答得很直,一度令齊宣王變了臉色。不提這些。孟子最後說﹕

君有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去。

原來最「惡搞」,也即解讀各有不同的是「則去」二字。

楊伯峻全句譯作﹕

君王若有錯誤,便加以勸阻;如果反覆勸阻了還不聽從,自己就離職。

山東友誼出版社《孟子》(1993年12月第1版,頁402,403)的白話和英譯是﹕

君主有錯便加以勸阻,如果反覆勸阻不聽,就離開他。

They ought to criticize the king when he commits mistakes.  But when the king persists in his wrongdoing despite their repeated admonitions, they should leave the court.

湖南出版社《四書》採用楊伯峻的今譯和英人理雅各(James Legge ),原文照錄如上(頁468)及如下(頁469)﹕

When the prince has faults, they ought to remonstrate with him, and if he do not listen to them after they have done this again and again, they ought to leave the state.

只是離職,還是離開他,甚至離開那個國家,分別很大啊。

英文怎樣寫白字

我在〈白字〉一文中,說林語堂將「白字」譯為misspelt words較簡單傳神。網友W. Wong留言說﹕

這譯法其實有問題,因為中文是方塊字,不是字母拼成,是不能spelt或misspelt的。

我也想過這問題,但認為這主要是譯給只懂英文的外國人看的,猜想這樣翻譯可能較易為他們明白。W. Wong再說﹕

如果是這樣,何不連”characters”一字也不用,全用”words”指中文字?

我再簡單回答了。是根據《COBUILD英漢雙解詞典》(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頁300)的解釋來回覆的﹕

11 A character is also a letter, number, or other symbol that you write or print.

我試強行解釋﹕words是真正有的「字」,而「白字」可能是錯至不成字,只能算是符號(symbol),也即characters 的其中一個成份。

這種對答留言,我往往是語焉不詳,未能解釋清楚。不如再詳寫一篇。也旁及一些中英文書寫方式的看法。

我一直引以為憾的,是我的英文太差勁了,要說今生無望改進,未免喪氣;但就算急急退而結網,到有漁獲,也不是這幾天之間可以達到的事。所以,我現在來談英文,莫說遠遠「未夠班」,就連「抄字典」也「不足秤」。

又長氣了。想說的是,翻譯不單是字對字意思對意思的轉換,其實其間的文化成份,更難處理。誠如W. Wong說,「中文是方塊字,不是字母拼成」,也即中文字是一筆一劃組成,不是一個一個字母拼成,所以用spell來形容中文字根本就有問題。這是我認同的。

問題是,要如何讓不懂中文字結構的人,在其書寫文化中,明白「錯別字」這個概念,我覺得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就是用他們已有的知識和文化來解釋。況且,spell這個字,按英文的解釋,也勉強可以讓懂中文錯別字的人意會出這個解釋,比用”wrongly written”  或 ” mispronounced character ” 要傳神一些。

採自《COBUILD英漢雙解詞典》,頁1881。

不妨再拿百度百科「白字」條中,提到「別字」時,也用英文來舉例,說「就其他使用字母的語言而言,以英文為例,别字的例子則包括把“soup”(湯)寫作“soap”(肥皂)。」這大概也算是”misspelt words” 吧。

本來還想寫「筆順」的,太長氣,又要留待下回分解了。

用你自己的話來說

State in your own words!

這是How to Read a Book 中提出用來測試自己是否懂得一個句子的主旨的最佳方法。

此書的作者認為,如果要你解釋某個句子,而你只能重複作者的用語,就算能稍作更改,也要懷自己是否真的知道這句話的主旨。

理想的情況是,能用完全不同的用語說出相同的意思,才算真正知道作者傳達的「思想或知識」,而不單單是「字」而已。即是說,念口簧,搬字過紙是不算數的。這只是表明你知道他的用字,而不是他的思想。

作者用翻譯作比喻。如果要你由法文譯成英文,如果不能用英文說出法文句子要表達的,就表示你根本不懂得這句法文的意思。

或許我們都試玩過用電腦軟件來翻譯了,稍長的句子,根本就是逐一將一種文字的「字」轉換成另一種文字的「字」,意思可說欠奉,遑論「思想」了。玩這種「遊戲」,大概已樂夠了,再玩,只怕會氣壞悶壞。

書中說的,其實已算是成功「複製」了意思,達到了文字的「精確」轉換,不過只是生吞活剝了字句,但不知道主旨何在。也即未經消化。假如同一主旨用了不同的文字表達,你可能以為說的是另一回事了。

在這節「找出主旨」(Finding the Proposition)的結語中,作者明確反對只知背誦而不採用分析閱讀的方式。當然,曾幾何時,中國的讀書方法幾乎就離不開「背誦」,尤其要從小開始。管他懂不懂,就算念口簧,先熟讀了也好,相信日久自會慢慢消化。這種方法早已給人大力否定了。這裡暫且放下不討論。下面的一段話,不妨細想一下(中譯主要參考百度文庫)﹕

不肯用分析閱讀的人,最容易犯玩弄文字(playing with words)的毛病。這些讀者從來就沒法超越文字本身。他們只能記憶與背誦所讀的東西而已。某些現代教育家所犯的一個錯誤,就是將博雅教育趨向於口頭主義(verbalism,即使用文字時沒有體會其中的思想傳達,也沒注意其中意指的經驗),最後卻適得其反。沒有受過文法和邏輯藝術訓練的人,在閱讀上的失敗——以及處處可見的「口語主義」——可以證明如果缺乏這種訓練,會如何成為文字的奴隸,而不是主人。(頁128)

知道

莎劇《無事自擾》(Much Ado About Nothing,見《四大喜劇》,遠東圖書公司,1999年10月版;朱生豪譯作《無事生非》,見《莎士比亞全集》2,人民文學出版社,1978年4月北京第1版)第三幕第二景有這樣一句出自 Claudio 的話﹕

I know not that, when he knows what I know. (p.98)

之前我因為想起一位高手曾贈我一言,寫了一篇〈我的意思,你真的知道嗎〉,引來網友的雅興,將那句作了各種中譯。我不知那句話與莎翁的話是否相關,既然讀到,覺得有點神似,姑且記下來。

梁實秋的翻譯是這樣的﹕

當他曉得我所曉得的事,我就不曉得他是否還有那樣的打算了。(頁99)

朱生豪的翻譯如下﹕

要是他知道了我所知道的事,那就難說了。(頁123)

亂晒大龍

看了這些詞典,會不會奇而問之,究竟搞邊科。其實還有好些沒亮相。

很多科,有完全聽也沒聽過的科。但沒有一樣是我的專科。

不如先說一下前些天掉棄的一堆廢紙。有些是傳真的,幾乎成了無字天書。其他用墨水筆寫在環保紙上的,筆劃都可清晰可辨。都是我寫的。內容嘛,對不起,已忘得一乾二淨了。

對,那些字典就是因為那些傳真過來的「文件」而買的。也不是每本都用得上,但看到的時候,有種不能不買的「急切感」。反正大都很便宜。

無他,不知什麼時候要譯一頁兩篇有關文教的東西,有關種子的東西,到時不知行內的術語,只能落得一籌莫展。我就因為一次譯貨櫃碼頭的各種機械而叫苦連天。

當然最常翻譯的是一般商業文件,這個更不是我的「專業」,但「應付」起來反而較易。有一次,要譯一份只有一頁的驗身報告之類,只能急忙去書店買一本醫學詞典,結算下來,翻譯費也夠不上詞典的價錢。

法官的判詞也翻譯過,不止一份。不用怕,真人真事真判詞,但當事人的一切資料都給刀挖空掏淨。那些影印本送到我手,說得上是千瘡百孔。法律我也不懂,但有些法官的判詞,竟寫得流麗吸引,比起商業上的法律文件,要有趣「好讀」得多。

有一次因為趕譯一份與招股書相關的文件,幾乎要了我的命。兩天兩夜,合共也睡不上三個小時。第三天就暈得天旋地轉。耳水不平衡就此與我不離不棄。

我不敢中譯英的,無他,我的英文太爛,寫不好英文。什麼「好」,我初中時交的中文作文功課,都比現在寫的英文好上幾倍,又焉敢交給別人去「獻世」呢。

是頗有點遙遠的事了。一次偶然的機遇,接一間翻譯社的零件來翻譯。價錢嘛,我認識的翻譯高手搖頭說,這等價錢怎可以接呢。聽說低處未算低,今時今日,一些廣告公司似乎也要兼營翻譯務了。

我沒有真正計算過翻譯了多少字。按每月所得,大致固定,粗略估計,一年下來,總有數十萬字。我最近丟掉的,只是當年有點捨不得想留作紀念的殘餘廢紙而已。

不時會記起一位文章大家對我說過的一句話。話是他的前輩跟他說的﹕你先譯了一百萬字才好跟我說翻譯這回事。

那一年胡胡混混靠那些所謂翻譯活了一段日子,就再沒有怎麼「用」英文了,要不是偶然在網上看一些英文網站,英文可能荒廢得更甚。

更不敢談翻譯這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