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本來還該加上兩個重要的字眼,才是我最想說的話。對,認真。原來還有人認真寫網誌。
曾幾何時,網誌火紅熱鬧,成就很多「作家」;今時今日,我所說的「網誌」,早已另有新義。新興的「網紅」、KOL、blogger之類,雖然仍是用網誌即blog來作媒介,但形式早已改變,「網文」愈短愈好,當然,代之的自是圖片愈來愈多。於是,同一作者,不單寫網誌blog,更不可少的會有微博、twitter推特,尤其少不了facebook面書和Instagram;還有還有,可惜我都跟不上或不想再跟了。我鍾情的,哈,還只是網誌,有如這裡,早已「落後」即out得很的以字字字為主的寫作空間。
也無謂妄自菲薄,更不用標榜自己的「堅持」,說各有所好就是了。話雖如此,每天登入自己的網誌,看到點擊數字,不是寥寥,而仍有以百為單位之數,還真有點感動的。偶然出現的 like,簡直是額外獎賞。沒現身的訪客,留一個like的訪客,加上留言的訪客,都是我很在意的,說感激,一直在心中,現在再次形諸文字,我毫不覺濫情和老套;高興還來不及哩。其實還有更高興之處。
我不時會由留言或留like的路線「追蹤」,看訪客是否也是作者,往往有很多驚喜。訪客固然會令我看到其腳跡,更可追蹤到更多其他作者。以前,如此追蹤,會看到怎看也看不完的博客網文,現在嘛,日漸減少之下,還能看到依然在寫的,真是少之又少。我之高興者,就是知道,竟還有人不停在寫寫寫,「舊人」固然有,原來還有新人加入,大都是很認真地寫。我這幾年已「減產」,自是深明箇中原因一二,看到有人勤於耕耘,能不高興。
寫作,實在是很好的抒發形式。如這裡的網誌,重文字多於圖片,就是文字,三言兩語固然可以,長篇大論也無不可。有時,一些雜亂的思緒,甚而傷感,記下來,有沒有人看或留意,未必太重要;單是自己日後回看,既有心事,更有足跡,可能會有不少啟發。真不要錯過這種大致無拘無束的自耕地。
努力啊。
有個自己的地方說話,會感到感到舒服。
我也有“追蹤”訪客的習慣 時常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
芎梓:
對啊! 還有的是,看留言尤其獲益良多。
Celeste:
我可能沒有你追蹤得那麼頻密,但得到的驚喜確是不少。
很認同「寫作,實在是很好的抒發形式。」現在大家都在 ig 發一兩張圖,加少許文字抒發感情,紀錄生活。網誌已不是主流。
posibility:
只能說,時代不同,表達或抒發感情的方式已變;真的明白,簡短未嘗不好。只怕所謂溝通,不過是形式而已。
隨喜隨喜…… 部落格世界,真的別有一番韻味! 🙂
iamgarytam:
你大概跟我一樣,對部落格多少甚或很留戀吧。
幾個月前發現閣下部落格,但未留言,今第一回也。此間文章甚合我口味,拜讀下來,獲益不少。謝謝。
Kenneth Woo :
真要再說一次,留言,多多益善。賜教,更好。
早已訂閱了閣下的網誌,以追讀新貼出的文章,很受啟發,多謝!
自己的網誌,則久未更新,慚愧。
讀閣下的網誌,獲益很多,謝謝!
Allen:
原來我也愈寫愈少了。難得你來打氣。
有沒有想過有日會復舊?
hkang2016:
所謂復舊,大概也多少有點不同。至於舊中如何有新,真不是我所能想像。
tohdao2014:
原來我去年竟遺漏了沒回覆你的留言,請原諒。
今日重看,我也很少寫網文,不說「慚愧」了,希望日後努力點。
當然還有人寫網誌啦. 由其今天. facebook 出賣了個人私隱及其他不正常糸統行為之下好多人已放棄 FB 轉投網誌..
slivecat:
莫非真的是世界輪流轉?
我也喜歡寫網誌!而且看人家的留言或是收到留言的感覺特別好!
Mama Slash:
而且往往是留言比原文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