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的得得

要不是在《漱玉詞選注》中看到這句說明那闋〈如夢令〉的話,也不會勾起我再次想談論「的」「得」其中一個用法的問題:

「綠肥紅瘦」把春末夏初的景色刻劃的很形象。

沒錯,就是「刻劃的」的「的」字,該用「得」。要說註釋者真的不懂這個用法,試看註中一句「風刮得很緊」,就知不是那回事。既有用對的,只能猜想用錯之處不過是一時失誤罷了。

這種該用「得」而錯用了「的」的情況,老實說,並不少見。我不再一一列舉例子了,有興趣的可以留意一下,應不難找到。

網上《萌典》的「得」字條,作為介詞就有說到這個用法:

用在動詞、形容詞後面,表示結果或性狀。

如:「跑得快」、「覺得很好」、「美得冒泡」。

由此可知,上引詞選「說明」中的「刻劃的」該改為「刻劃得」。當然,「他刻劃的形象很傳神」,其中的「的」字就切不可改為「得」字了。

下面無妨錄下中台出版的兩本辭典的說明,以供參考。先說《國語活用辭典》,其中的「參考」(4):「的」和「得」用法不同,「的」可以作語尾、詞尾、句末助詞,如:「好的」、「我的書」、「不可以的」,卻不能用「得」字。而「好得很」,「跑得快」,不能用「的」。

再看《現代漢語詞典》,可參考其中(2)和(3):(2)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表示可能:拿得動/辦得到/回得來/過得去。……(3)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面,連接表示結果或程度的補語:跑得喘不過氣來/寫得非常好/天氣熱得很。……

或許有人會說,粵語兩字讀音不同,「的」音滴;「得」音德,根本不會弄錯。話不能這樣說,因為有些用字,粵語就是因為同音,所以出錯,但國音或普通話就不會錯了。例如表示「形成、演變成」的「造成」一詞,就有不少人誤寫成「做成」。這是另一個話題,且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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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還是扚起心肝好

《廣州方言詞典》

《廣州方言詞典》

「的起心肝」,指決心或發奮並且努力去做某事,我一向慣用「的」字,卻原來,有一個字既同音又意義貼切,即「扚」。「表態」該用哪個字前,不如先說「扚」這個字。

我愛查字典,但在一般通用的如《中華新字典》《商務新字典》《朗文中文新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字典詞書中,都找不到「扚」這個字,連《辭源》、《國語活用辭典》,甚而網上辭典如《國語辭典》和《萌典》都找不到,說這個字是非常用字該無不可。當然,百度百科百度漢語都輕易找到,更不用說《漢語大字典》了;這個字,無論讀音和解釋,竟有四個,有「的」(dik)音而又有拉、引和掐意的,大概就是成為「扚起心肝」有決意、用心的「正字」由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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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字典》

《漢語大字典》

好了,要回到「的起心肝」或「的起心肝」這個粵語用詞了。如上所說,我一如「很多人」,都慣用「的」;就算查《簡明香港方言詞典》和《廣州話俗語詞典》,都是用「的」而非「扚」,不過,更「學術」的《廣州方言詞典》卻用「扚」。要我「判斷」,也不能不先再說,「寫」粵語真的不易,說是有音沒字,當然武斷,但很多字又確是難以找到合用或合適的字。就算好些字,字義對了,字音卻似又不合,「熱門」如「尐」,我只能捨而用「啲」(可參考〈「尐」係乜字〉)。至於有給意的「畀」,無論音義,都比「俾」好,但「約定俗成」下,要用「俾」,我也不反對;但要用「比」,音雖同,但義卻難以接受,我只能反對(可參考〈畀俾比.使駛洗〉

回到「的起心肝」,要我選,我覺得用「扚」較好。不過,要「一般人」「扚起心肝」捨「的」用「扚」,除非有一股很強的力量,非要用「扚」不可,否則,一直「的起心肝」的人,由他好了;但要「扚起心肝」的,也不要說什麼「矯枉過正」甚而罵其為錯。

《簡明香港方言詞典》

《簡明香港方言詞典》

《廣州話俗語詞典》

《廣州話俗語詞典》

一點也不

在一篇報紙專欄文章讀到這樣一句﹕「要知道在手提電話、銀包、一堆雜物和人頭中間收拾杯子盤子,像玩馬戲,一點不容易。」本來描寫得很好,卻少了一個字,令句子變得不夠完美,甚而是錯了。

一點不容易,兩點三點容易嗎?我通常會這樣惡搞開玩笑。

沒錯,只因少了一個「也」字;該說「一點〔兒〕也不容易」,「兒」字可免,「也」卻不能少。簡單地說,「一點也不」即「絲毫不」、「絕不」。另舉相近的例子﹕「怎麼也不能」跟「怎麼不能」,根本就是兩回事。那個「也」字,在否定句中既可加強語氣,有時更可調整音節語氣。或可參考百度詞典的簡單解釋英文對應用法

再多說幾句,這種以為愈簡單愈好的寫法,如「無何奈何的是」往往寫成「無何奈何是」,是近年常見的現象。我之前已解釋過,少了一個「的」字,所要表達的是「無可奈何」的定義,而非點出有什麼無可奈何的事,兩者其實分別很大。「無何奈何花落去」,是詩句,甚而某些(新聞)標題也可意會而減省的字。這種特殊用法,可另作討論。

再舉一例。「她是美麗的」可以寫成「她美麗」,都是形容她是美麗的女子;但「她是美麗」,可能一點也不美麗,只是她的名字叫美麗而已。「她是美麗,不是美君,雖然美君美麗兩姊妹都美麗動人」,這樣說該可看出其間的分別了。

再來的一的

的

這篇文也採自《明報》。2013年2月14日A20 「觀點」版,同樣不談內容,只說用字,而且又關個的事。

有興趣者,可以在這裡尋搜一下,我其實已多次談過「的」字。這篇的觀點也不新鮮,只是之前說得不夠清楚,現以實例再說一次。

我用兩種顏色來顯示對錯之處。對的不用多說。錯的例子有三個,其中兩個同屬一類,可知犯這種錯誤的,該不在少數。「犯這種錯誤的」,不可省去「的」字,因為隱含了「人」字。要省,可以改寫為「犯這種錯誤者」;如此已可列作文言。所以,文白並用,確可令文字變得清爽的(這句用不用「的」字,意味略有不同)。

回到陳景輝那篇文中兩個少了「的」字的錯處,可略作說明。無論「有趣是」,還是「諷刺是」,其實是要點出「有趣」和「諷刺」之處,而非為「有趣」和「諷刺」下定義。試看以下兩個問題的「解答」﹕

1. 什麼是諷刺?答﹕諷刺是以隱微的方式嘲諷譏刺。

2. 有何值得諷刺之處?答﹕諷刺的是,首先提出這議題的竟是一位非泛民議員。

問題一是要求解釋何謂諷刺;問題二要知道可有些什麼是令人覺得有諷刺意味的。

在《COBUILD 英漢雙解詞典》找到一例句,看看中譯就知道那個「的」字為什麼省不得了。

The interesting thing is that this is exactly the answer we got. 有趣的是這正是我們以前得到的回答。

小的.小的

小的

這篇專欄文章採自2013年2月13《明報》D5版。不談內容,只談幾個用詞,都與「的」字相關。

我試以不同顏色分為三組。按詞義有兩組其實是分配錯誤的。作者沒有用錯,是我「故意」分錯。

最先出現的「小的」,是自稱的謙詞。「古老」用法,更是地位低微奴才對主人的謙詞,以表恭敬謙卑,作者在此當然沒有這種「古意」,但明顯要營造「古雅」之意。無可厚非。

跟著的雞價,以大小來劃分,於是有「小的」、「中的」、「大的」,當然誰也不會誤會「小的六十八」的「小的」是作者,只值68元;但既有上文的「小的」,順著讀下來,浮想無邊無際,總覺有點,哈哈,有趣。

這段的「小的」、「中的」、「大的」,以及「新鮮的」和「現成的」,其實都隱含了一樣東西,就是雞。第一段的「小的」就是「小的」,算是代名詞;第二段的「小的」就不是「我」的代名詞,而是勉強可稱之為「代替詞」,代替已知的物或人。

好個「的」字,用得多不好,用得不當更可能成為笑話,但有時的確不能不用。能運用的當,作文之道,大概已掌握得很不錯了。

了.的

有人愛說白話文太多的的了了,累贅。

先抄幾句《我思故我在——你應該知道的哲學》〔I Think, Therefore I Am: All the Philosophy You Need to Know,萊斯利.萊文(Lesley Levene)著,王海琴譯,山東畫報出版社,2012年1月1版1刷〕譯文(頁161)﹕

(1)美國哲學家查理.皮爾士(Charles Peirce, 1839-1914)把「實用主義」這個詞引入到了哲學之中。

(2)我們觀念的這些效果就是我們觀念的整個目標。

(3)為了正確理解我們的觀念,我們必須仔細考察這些觀念產生的結果。

不要少看這個「了」字。這個字古已有之,用法多變。在白話文中,有些用法依然沿用。百度百科都一一列舉了,可以參考。上列第(1)句的「了」字該是這個用法﹕

[1]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表示動作或變化已經完成。

a) 用於實際已經發生的動作或者變化。例:他到了北京。

b) 用於預期或者假設的動作。 例:你先去,我下了班就去。

我認為「引入哲學之中」已清楚明白,「到了」實屬多餘。另外,到或倒下之後,也不一定要加「了」字。例如﹕可以說「他到了北京。」但「他(來)到北京之後。」就沒必要加上「了」字。

再說「的」字。將第(2)與第(3)句對比,當不難明白我想說的是什麼。「我們觀念」是一種名叫「我們」的觀念嗎。怎說都是怪怪的。古德明在2012年6月20日《明報》的「名人教英文」專欄有一類似的句子,錄下來比對一下﹕

Our daughter has been behaving in a funny way in the past few weeks (我們女兒最近幾個星期行為古怪)。

寫成「我們的女兒」是否好一點呢。但下句用「我國」而非「我們(的)國家」,則毫無疑問了﹕

Our country is rich in resources. (我國資源豐富。)

語文的運用,很難有一成不變的規則。「語感」有時更重要。

好個的

她叫楚紅,她的妹妹叫美麗。要問楚紅是否美麗,若答她美麗或她是美麗的,該不會誤會她並不陋。若說「楚紅是美麗」,就不單不知她美麗不美麗,更會以為她是她妹妹美麗。

「的」字不是白話文學運動後的產物,但寫白話文不用「的」字,有時比詞窮更令人難以下筆。

百度百科「」字條,所列解釋和用法不少,看似詳盡,實有不足。試將第5版《現代漢語詞典》這個用法列出比較﹕

(2)用來構成沒有中心詞的「的」字結構。

a)代替上文所說的人或物﹕這是我~,那才是你~︳菊花開了,有紅~,有黃~。

b)指某一種人或物﹕男~︳送報~︳我愛吃辣~。

c)表示某種情況、原因﹕大星期天~,你為什麼不出去玩兒玩兒?︳無緣無故~,你著什麼急?

d)用跟主語相同的人稱代詞加「的」字做賓語,表示別的事跟這個人無關或這事兒跟別人無關﹕這裡用不著你,你只管睡你~去。

e)「的」字前後用相同的動詞、形容詞等,連用這樣的結構,表示有這樣的,有那樣的﹕推~推,接~拉︳說~說,笑~笑︳大~大,小~小。

《朗文中文新詞典》(1996年修訂版,1998年7刷)有一個「漢語短語類型表」,其中的「的」字短語有如下類型和舉例,更清晰易明﹕

名詞+的﹕把金的、銀的(首飾)全都裝到袋子裡。

代詞+ 的﹕他的學問沒有你的(學問)好。

動詞+的﹕這錢是我丟的(錢)。

形容詞+ 的﹕不管是富的(人)窮的(人)都要有志氣。

以上用法,隨手翻開《儒林外史》,都可找到例子﹕

剩下的,四個長隨拏到船後板上,齊坐著吃了一會。(第二十二回)

那朝奉都是認得的,說道﹕(同上)

只一雙手指卻像講究「勾搬沖」的。(第四十一回)

卻怕是負氣鬥狠,逃了出來的。(同上)

有些人以為「的」字太多太累贅,經常刪去不用。豈料這麼一刪,看似精簡,其實有時不單語意不清,更會引起誤會。我在〈幾個簡單的語文問題〉中,提到那句「歷史是陳舊……」就有這個毛病,加個「的」字而成「歷史是陳舊的」就清楚明白了。

我們可以說「她美麗」,但說「她是美麗」,可能她名叫美麗,貌陋,但溫柔。

想到一句詩﹕落紅不是無情物。詩中單是名詞動詞形容詞等等,已可以申說一番。

先說落紅,要是作動詞用,就不是落下來的花,而是花落下來。當然,既已說是「無情物」,則「落紅」只能是名詞了。正如「她是美麗」,美麗就可能不是形容詞了。

「無情」是形容詞,要是沒有跟著「物」字,說的可能是落花這(動作)情境是無情的,但既然有「物」跟著,自然指的是無情之物了。

試將句子改為「落紅是否無情」,就不難明白我要說的是什麼,也即我究竟是在說什麼的。

不能不說的是,近年很多人會將上句寫成「不能不說是」,常見例子有「有趣的是」變成「有趣是」。前著都隱藏了指定的「東西」,後者卻少了這層「特定」的意思,變得含糊了。

我們愛用「之乎者也」來指稱文言文,因為這四個字是古文也即古代漢語的助詞。

「助詞?」原來宋太祖曾拿這四個字來調侃,笑說﹕「之乎者也助得甚事?」原文和白話譯文都可以在百度百科看到。

說起來,不要少看四大之首的「之」字。點止「助得甚事」咁簡單;簡單點,到百度詞典看看好了。

再提一次,要 inform,要 notify,要 show,要 tell,也即要「把事情告訴人,使之知道」的話,要說「告知」。寫作「告之」,就變成「控告他」了。認真大件事。

寫書面語,也即現代漢語,很多情況下都不寫「之」,改作「的」了。

不如又抄書,抄《孟子.告子上》12.7開首的幾句話﹕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諸侯之罪人也。」

其餘文字,大可到這個網站看看。

上引的幾句話,譯成現代漢語,「之」字都可以變成「的」。關於「的」字,很多人嫌現代漢語太多「的」,句中又「的」,句尾又「的」,似要的起心肝「打的」,去之而後快。看看「今之諸侯之罪人也」,何嘗不是「之」完又「之」,無他,有需要就不嫌多了。

最後,不如再抄一句同是出自這一章的,就是「三不朝,六師移之」。「移之」,很有點這個帶點「粗俗」粵語用詞的味道﹕郁佢。

來訪我的博,點之算了,千祁唔好移之或郁佢呀。呵呵。

的.的.的.的.的

西西在寫於1980年4月的小說〈碗〉中有一段獨白是樣的﹕

我想﹕一個人如果不工作是會成為社會的寄生蟲的。現代的婦女是應該培養自己獨立經濟的能力的。一個人沒有一份月入超過五千元港幣薪酬的入息是沒有安全感的。既然進入師範受過專業的師資訓練而不把才能貢獻給社會是辜負了社會的培養以及消費納稅人的金錢的。在一個通貨膨脹情況如此劇烈的社會中放棄一份不錯的職業是神智不清的。不愛工作的人是懶惰的,是逃避責任的,是不愛社會、不愛人類、不合作、不合群的,是自私的。(《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頁37)

嘩。嘩。嘩。真是一的一扷心。扷心扷肺,直要人傷心、難過、氣結到底。

誰想的。一個「除了插花和鑽石、地產、股票外」、拿多年沒見在街上重遇的一個中學同學的「是非」來談論一番以消磨半小時的婦女所想的。

這篇小說的內涵很豐富。單是「碗」這個象徵就不簡單。不再作討論了。只欣賞作者運用常被人認為少用為佳的「的」字,所發揮出令人透不過來的威力,已是美不勝收。

的的的的

我是音盲,什麼歌什麼音,經我的口唱出來哼出去,永遠都會變調,我一聽就知道是走音了。不過,我在心中哼,總覺得很好聽挺悅耳。

的的的的,我在心中試哼一次,節奏不錯啊;再來一次,還是好聽的。

改一下,刪一字,的的的。噢,的的的。再來一次,的的的,總覺沒有餘音,很硬很「掘」。

又要抄人家的文章,喔,幾句算了。2010年1月29日,《明報》,唉,又是《明報》,鬼叫我只看這份報紙咩。關麗珊在時代版的專欄文章〈給學生多點關心〉。

學生的回應讓我為香港前景感到高興

給學生時間思考問題,自然有學生舉手發問

讓大家習慣在坐滿人的禮堂說出自己的想法,他們自然會懂得主動爭取學習機會

學生懂得問,顯示他們專心聽過講座,經過反思才發問

(抹一把汗)剛好四個「的」字。一篇四百多字的短文,以一個一貫寫文都著重省字的作家而言,這四個「的」字,刪掉似乎都沒有問題,為什麼都加上呢?

我覺得有和沒有的分別是,有更好。不是我加的,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