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故事,我們或許並不陌生,講的聽的時候都曾當成是笑話。是這樣的﹕
古代,一家有祖孫三代。爺爺經過寒窗苦讀,由農民子弟考中狀元,做了大官。不料他的兒子卻游手好閒,一事無成。但他的孫子卻考上了探花。於是,爺爺就經常抱怨他的兒子,說他們家就他一個人不爭氣。但他的兒子卻說﹕「你的父親不如我的父親,你的兒子不如我的兒子,我比你還爭氣!」
故事轉引自《邏輯學是什麼》(陳波著,北京大學出版社,2010年8月第2版第3刷)(頁38),作者有這樣的解析﹕
一個人是否爭氣,主要看他自己的作為,而與他父親、兒子的作為沒有多大關係,因此,那位兒子所引用的證據與他要證明的結論「我比你還爭氣」不相干。(頁38)
經這麼一解析,我們或許會想到日常生活中,不時會遇上類似的情況。不如再抄作者的進一步解析﹕
這種「不相干」的錯誤有許多具體表現形式,它們都是以貌似給出理由的方式,行「毫不講理」、「蠻不講理」之實。(頁38)
作者舉了5項形式,我不完全抄下詮釋和例子了。如﹕
(1)訴諸個人,即以對論敵的品質評價來論證其人某種言論的錯誤。例如﹕「你們不要相信他的話,他因生活作風有問題受過處分。」顯然,一個人品質的好壞與他觀點的正確與否之間沒有直接的邏輯聯繫。(頁38)
(2)訴諸情感,即用激動眾人感情的辦法來代替對某個論題的論證。不論述自己的觀點何以成立,而是以嘩眾取寵來取勝,叫「訴諸公眾」。例如,「我所主張的只不過是大多數公眾的觀點,你反對我,就是在與公眾作對。不信你問一問在場的人?」……(頁38—9 )想想香港近期的立法會遞補機制爭議和外傭居港權問題,不就是一再翻版這種論證?
(3)訴諸權威,或者亂引權威,……例如,「愛因斯坦都這麼說,你竟敢不同意?」(頁39)
(4)訴諸無知,斷定某事如此的理由是沒有人說過它不是如此。例如,「我堅信有鬼存在,不然那些怪事怎麼解釋?」……(頁39)
(5)數據與結論不相干。有時可能是理由虛假,有時用了預期理由,或是推不出理來。這個不再引述了。
不要以為只是日常生活中「人少少」時才會出現這些蠱惑人心的伎倆,以騙取不懂拆解或一時迷惑的人,原來大政府大政黨大財團在「眾目睽睽」之下,一樣會使用,或許以為人人都是蒙童,又或有「博大霧」的僥倖心態吧。
不過,看到那些挺身講出真相的人,不時受人指罵,成為眾矢之的也即「乞人憎」者,又覺得仍愛操弄此道者,也不是毫無把握的。思之難免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