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亮星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會議,最後乘亂通過撥款,令人錯愕。
多次會議,吳亮星可有「獻出」什麼,我不知道;但如此「快刀」表決,在迅速離開會議廳前,他實應先鞠躬再說一句﹕
小弟獻醜了!
他先後主持會議的過程,完全可以用作多種課程的教材,可供參考學習的材料之多之「全面」,一時真難找到更好更現成的例子。
網友Chris 為此出了上聯,雖然這次會議未必不合法,我仍試作並不工整的下聯﹕
立法會會議不合法
吳亮星表決難服眾
吳亮星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撥款會議,最後乘亂通過撥款,令人錯愕。
多次會議,吳亮星可有「獻出」什麼,我不知道;但如此「快刀」表決,在迅速離開會議廳前,他實應先鞠躬再說一句﹕
他先後主持會議的過程,完全可以用作多種課程的教材,可供參考學習的材料之多之「全面」,一時真難找到更好更現成的例子。
網友Chris 為此出了上聯,雖然這次會議未必不合法,我仍試作並不工整的下聯﹕
立法會會議不合法
吳亮星表決難服眾
有「魅力沒法擋」之語,其實有點不實在;論力量之強,「味力」才可觸可感,臭味尤其難擋而堪稱無敵。
不是因為寫這篇網文,也不會找「堆填區」的資料。維基百科有「垃圾堆填場」條目,不算詳細,倒也增我不少知識。原來「新式」的堆填區無論在選址、管理和配備上都有頗嚴格的規定。看一些已停用而改為公園之類的舊堆填區,真有點替當年非常接近的居民難受。然則新式堆填區又如何?就重重「包裝」,一天仍在「運作」,就真正是「味力沒法擋」。
住到這裡差不多一年了。每天可以看到綠油油的山樹和時藍時灰時黑的天,也不難看到海。住宅密度算低,一直最不習慣的是住得太高,畏高,每下望,總覺心怯。當然,還有兩樣令人難受的物事。
一是潮濕。已驗證了,確實比住慣了的「市區」要潮濕得多,家中物件很易發霉,膠質的牆紙也難倖免;就算用抽濕機也只能限時限刻稍遏這種惡劣情況,「望天打卦」少一點潮濕日子更實際。
另一是臭味。對,每天除了經常看到青山藍天白雲,也逃不過那片垃圾堆填區的影響。算是不太接近,因為完全看不見堆積的垃圾,但氣味還是偶爾隨風而來,淡臭較多,有時與熱氣結伴而來,也會臭得令人有點反胃。未至於經常難以忍受。每晚將垃圾放到每層的垃圾房,就無可避免這種臭味。所以,不是每天更不是時時刻刻,就算是濃重的氣味,每如白雲般偶然飄來俯仰之間左顧右盼之下即過去了,不可能無法忍受的。
老實說,不是有這樣一個「臭名」遠播的堆填區在附近,又怎能「享受」到租金相對較平宜的居所呢。都要付出都要代價,到底還是公平的。想到這一點,能享受更多更長時間的「美好時光」,自會覺得不難「忍受」相對較短時間的臭味了。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最令不少香港人「氣頂」的,相信來自此等說法﹕香港「自治權」來自「中央授權」,中央授予多少香港就享有多少(頁31)。
熟知「一國兩制」的人都說這個說法不符合《基本法》,更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若「當年」如此「橫蠻無理」,香港人怎會「就範」而接受回歸這個做法。
老實說,我懶,所以不熟也不願溫習「前因」,但我相信好些人如呂大樂劉銳紹和吳靄儀等的說法,鄧小平最初的「承諾」的確不是這樣的;但又想,白皮書如此「赤裸裸」地表白權在中央,確合(中共)「常理」。如何理解和演繹「一國兩制」,如呂大樂的「分析」,到了今時今日的境況,其實已沒有多大意義,日後如何面對和處理才重要。「硬碰硬」,香港大概就只能靠「外國力量」和「公義」了。搞成咁,即「落得」如斯地步,香港還可以怎樣?
白皮書似乎是衝著「佔中」而來;而「佔中」之想又因何造成的呢?沒搞錯的話,只因2017年即來屆特首選舉的方式吧。重點在「普選」。有香港人認為,來屆特首選舉仍不是「普世公認」的普選,因為「候選人」仍由提名委員會提名才有「入圍」參選資格,先有篩選,一開始即不符合普選條件,是假普選。白皮書也簡略提到「普選」這個方式;但我讀到的評論,似乎沒有就此回應,實在有點怪。關鍵的述,中文版在37頁,英文版在48-49 頁。有兩句是我看了又看的,我不懂法律條文的寫法有何竅妙之處,只能就一般閱讀行文的理解來看這些述。先看這段開首和英文對應的話﹕
中央政府繼續支持香港特別行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制。行政長管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是中央政府作出的莊重承諾……
The ultimate aim of selection of the chief executive will be one by universal suffrage upon nomination by a broadly representative nominating committee in accordance with democratic procedures and the election of all the members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by universal suffrage. This solemn commitment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 has been incorporated in the Basic Law and the relevant resolutions by the NPC Standing Committee.
有幾個「關鍵詞」﹕一、循序漸進;二、提名委員會;三、普選;四、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
再看這段最末一句﹕
……就一定能夠實現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由普選產生的目標。
…the system of universal suffrage for selecting the chief executive and forming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must serve the country’s sovereignty, security and development interests…
按如此縝密的文件,必求事事清晰無誤,行文都會寧「繁」莫簡,況且要以七種文字發表,更不可能出現紕漏,按普選一事而先後多次強調,字眼上有明顯的差異,當不會有「不言而喻」的情況,我只能如此理解﹕
立法會先行一步「完全」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則要循序漸進,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再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最終則與立法會選舉議員無異,即再沒有提名委員會提名候選人這個程序。
若沒有錯解白皮書的意思,「最終」的普選方式可能真的沒有了篩選的程序,這個「循序漸進」早已人盡皆知,只是我後知後覺,現在是「只爭朝夕」而已。
果如是,我一貫認為不好參政否則必吐血而亡的想法實在再正確也沒有。
《頭條日報》這個「又中又英」專欄寫得有趣,是我拿到這份免費報必看的欄目;中譯一般不錯,但也難免有些不好掉以輕心的「錯誤」。例如這篇也犯了不少香港人都有的錯誤,就是都也不分。
關於「都」和「也」的正確用法,寫個兩篇網文,一為〈都.也〉,另一為〈又.都.也〉,不複述內容了。由這篇文和另一訪問稿(這裡出錯的不是網誌作者,而是引述的原文﹕「人人也不知他有靈根自植的意思」),都可看出,這種現象或這股風原來很突出強勁,稍用心即不難發現,不容忽視。說起來,大陸和台灣似乎都沒有這個問題,只有香港才如此,真奇怪。
都,有全部和總括一切的意思,「他們都走了」,跟「他們也走了」的意思其實不一樣。
也,表示同樣的意思。最簡單的例句如,「你去,我也去」,若說你我一起去,就該說,「你和我(或我們)都去」;說「我們也去」,其實有一個前提或隱含的意思,如「他去」,於是「我們也去」。
所以,這篇「又中又英」的譯文,一開始就錯了﹕「許多香港人的英語也不好」,該譯作「許多香港人的英語都不好」,當然,「都」改成「並」也可以。假如這句之前有「許多香港人的中文不好,英語也不好」,就說得過去,但意思已有別。試再看最末兩句﹕
許多香港人也會明白他的意思。因此我常常說,即使你出錯,也不應被嚇倒(deterred)而不說英語。
第一句那個「也」字一如第一段首句,也用錯了。
或許有人認為這是小題大做或吹毛求疵,就當我太肉緊好了。
百度詞典有「都」和「也」詞條,都有簡單的解釋,更有中英對照例句,大可咀嚼,即不難細味出個中分別和正確用法。以下各抄數例,以見其概﹕
許多失業的美國人都在抓牢這個機會。
Many unemployed Americans have already caught on.
這兩種情況都極不可能出現。
Neither outcome is even remotely likely.
我們做的都是自己熱愛的事情。
We both do what we love.
他們都怕死,怕受傷。
They both fear dying and getting hurt.
它們都去了哪裡?
Where does it all go?
公交站和飛機場也同樣擠滿了人。
Buses and aircraft are likewise filled to bursting.
它對電力公司也有好處。
There are advantages for utilities too.
互聯網也應該這樣。
The internet should be that way as well.
這讓我們變得愚蠢,也變得悲慘。
This makes us foolish as well as miserable.
前一天的網文〈搞成咁,可以點?〉,幾乎只將兩天《明報》長短不一的文章上載,僅略說「感想」,沒有點出每篇文章的重點,主要因為力有不逮沒法「撮要」,也因慵懶。這篇網文也基於同一理由,將兩篇來自同一媒體同一作者的文章上載,再加上要問一直問過而沒有答案的問題。
這兩篇文章都是《晴報》社論,且由《香港經濟日報》創辦人石鏡泉所寫。《晴報》是香港經濟日報集團所辦免費派發刊物。石鏡泉是誰,維基百科有介紹,論「篇幅」,其著作之「等身」字數量,多於以下的簡介﹕
石鏡泉為《香港經濟日報》創辦人之一,現為該集團的執行董事、副社長兼研究部主管,曾從事貿易及製造業。現為該報撰寫《經濟與投資》專欄,及香港電台第一台逢星期六 09:20 – 11:00與鄺民彬主持「投資新世代」直播節目。
簡單而言,石鏡泉是「經濟人」多於「法律人」。什麼是經濟人什麼是法律人,「不言而喻」。這兩篇「社論」談的主要不是經濟,而是「法」律或法治的法。
經濟,我不懂;法治或法律,我也不懂。有些想法,這兩篇「社論」都與我有相同之處。也即,我的想法不是「獨一無二」的。老實說,看過好些評論,出自法律界翹楚,也有記者,有學者,當然不乏「評論界」,都有我認同和大有疑問的。
我就先提兩個疑問﹕
(1)有人極力反對篩選,為什麼這次「公投」只有三個「小圈子」篩選後的選擇;
(2)有人聲稱為「正義」而公民抗命,也即那些人認為「現有」的「法」不公義,是惡法。但你的「正」是真正的正嗎,還是「小數人」以為的正,為什麼這些人認為是正的就是正。
以上問法可能有字眼上的「偏差」,也不要罵我是不是「梁粉」,還是好好讀一下那兩篇「社論」,再問自己可有用同一標準「質疑」別人(是語言偽術)而「寬待」自己的同一做法(為正義)。
我只服理,誰能就這兩篇文章的問題說服我,我就聽誰的。但請不要跟我說,我為公義,就是無理也是理。
今時今日的香港,任你如何不想「沾」政治多麼不願「管」時事,都難免受到各種聲音影像干擾,總覺有點煩躁,更可能有不知如何是好的擔憂。再去看分析文章議論聲音好,還是掩耳閉目好,在在令人心煩,難以安心釋懷。
看諸如陳惜姿的短論,但覺太簡單了,如果這樣那樣,順著去做,問題即可解決;這比看傳統王子公主故事從此過著美滿生活更童話。至於吳志森,不能說他的看法有何不對,只是始終有點不對勁;如此怒氣沖沖,激動得令人難以安下心來看事更遑對如何面對處理。
幸好還有呂大樂和劉銳紹的「長篇大論」。難得二人都是以事論事,都算溫和但毫不溫吞,更難得的是,兩文似有默契互相呼應。不要小看「以事論事」這個用詞,真要名副其實,證諸現今網上的芸芸議論,即知要好好做到其實很難很難。吳志森那篇已算較平和,更激更一面倒的多的是。以下將四篇文都上載了,無力逐一點評介紹,不心急的話,可以慢慢細看,對了解過去、現在甚而未來的香港命途,或可得到一些啟示;有個來龍去脈的底細在胸,起碼不易盲目衝動一味悲觀或不知如何是好。
(網上連結﹕呂大樂〈香港的尷尬〉;劉銳紹〈《白皮書》發表後的政局走勢〉或這裡)
椰菜,有人叫捲心菜;不如說,捲心菜,香港人或廣東人慣稱為椰菜。
百度百科以「椰菜」為條目;維基百科則主要以「捲心菜」立目。不管怎樣,知道二者為一就好說話。
百度百科「椰菜」條就有這樣的簡介﹕
椰菜又叫捲心菜 (cabbage),學名結球甘藍,別名圓白菜,包菜 也叫包心菜、疙瘩白、豬肝心菜,大頭菜等,捲心菜日文稱為野菜,廣東、廣西地區稱之為椰菜(用其做的椰菜酸是酸料裡比較好吃的一種),在台灣習稱高麗菜或甘藍菜。山西、陝西等北方地區多稱蓮花白、花白或茴子白,屬於甘藍的變種,我國各地都有栽培。
椰菜營養豐富,富含維生素C、β胡蘿蔔素、纖維素、各種礦物質以及鈣、鉀等,一棵中等大小的椰菜可以提供220%每日所需維生素C以及15%每日所需維生素A(以β胡蘿蔔素形式),並且具低脂肪、低熱量的優點,所以受到追求健康生活的人們歡迎。
原來椰菜還有藥用價價和抗癌功效,真不敢相信就是所謂的「濕熱」菜。
這天在街市看到與慣見椰菜外形大不相同的而狀似椰菜的「塊狀」菜,不知是否如維基百科所說的平頭型。每事問,有點慣熟的菜檔老闆娘說,是椰菜呀,「小時候我們都是吃這種椰菜的」,更強調,「以前都這種偏身的,後來才有圓球形的椰菜。」老實說,我也是近年才較多吃椰菜,見過的都圓球形。最初多少有點不習慣那種青澀味;加上以前好像聽母親說,這種菜「濕熱」,吃了不利大便,少吃為宜。若以菜價而論,這種菜相對較便宜,按「常理」推想,理該是不受歡迎也即不宜多吃的菜。
其實不然。我就不止一次聽中西醫說這種菜好處多多,宜多吃。
買多了,大概猜想到菜價便宜的原因,該是保存容易,「保鮮」期較長,拿上手,既重且實,有點像石塊,任意碰撞和拋擲,也不致傷及「內臟」。表面就是損傷了,也可以一層層剝皮似的剝去損壞的表層,依然「可觀」可吃。
今天「忽然」看到的品種,有點像飛碟,也有點像單車頭盔,而且顏色較清淡,淺綠而近乎白色,看似弱不禁風,拿上手卻很有質感,就姑且買了一個試試。
結果如何?
可以這樣說,少了青澀味,也即沒有了那種伴隨青澀味而帶來的青甜味。看似柔,其實硬邦邦,要多花一點時間水煮或油炒,不然就略嫌爽硬;不過,愛吃爽口菜的,倒又很有咬勁。不愛吃太清淡的,就要多加點調味料了。
這種菜,自是沒有菜心之類的青甜菜味,也不是生菜那種就算生吃也覺爽脆的清澀味。或許切成幼絲狀會有不同的滋味,這得下次再試了。
區家麟〈記一天荒謬的香港〉,確實頗有令人深思的事。他形容為「荒謬」,我則覺得有趣,只因也包括他的想法;不妨又拿來「討論」一下。
之(1)、(2)、(4) 不用多說。之(3) 其實最能顯示香港人的一貫本色。一定要投這一票,我猜想有些甚而不少人為的只是不服氣,於是用這種「和平」的方式「表態」。就算知道無法律效力,無非讓你知道,我不願做順民,受打厭,我要有自己的選擇,票投得成,就算目標已達,也即成功了,其實也真可能憑此「成就」一些事;香港人就是如此「簡單」可愛。只是有些人如區家麟目標太「遠大」,想得太多太複雜,才認為不值得高興﹕「為了投一下票,表個態,香港人就咁高興,諗起都悲哀。」
最有趣的還是之(5)﹕有份《人民日報》。區家麟說《人民日報》報道「香港有人把基本法當小憲法,多少有『獨立或半獨立』心態」,與「事實」有出入;其實是刊登在這份報紙頭版顯要位置的「本報評論員」文章的說法,區的「消息」可能來自《明報》的圖文報道。《明報》還訪問了基本法副主任梁愛詩,梁說「咪咁驚青」,她的話很清晰﹕
「係咪一句說話就影響我司法獨立呢?中央可唔可以用一兩句話,去叫香港法官點判案呢?」她指「小憲法」一直是法律界的簡化說法,並非代表有任何香港獨立的意味,最重要〔的〕是各方都明白基本法是一部「憲制性文件」,毋須執著某一個名詞或形容詞,「佢鍾意點講,就由得佢」。
近日備受爭議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就明確提到﹕「香港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度的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具有憲制性法律地位。」(The Basic Law, which was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stitution, provides for the system of the HKSAR and enjoys the legal status as its constitutional law.)(中文版頁32,英文版頁 43)白皮書沒有歪曲,梁愛詩沒有說錯,可說重重地摑了那個評論員一巴掌。
但有趣的還是「健全人格」的問題。區家麟沒有解釋什麼是「健全人格」,大概以為「健全」即無缺陷,於是以這種方式來揶揄那個「要求」﹕「應徵面試時,可能有這樣的問題︰『請展露一下你今天的健全人格』」,更斷言﹕「明顯地,要求一與要求二,是不可能並存的。」
要求一是「了解、認同人民日報的宗旨和理念」,要求二是「具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職業素養」;區的說法大概是,認同人民日報的宗旨和理念,就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職業素養)。區只重點提到健全人格這點,就暫且不談職業素養了。
一般而言,要求員工對機構了解並認同其宗旨和理念,是正常不過的,傳媒涉及所謂的意識形態或「理想」,對此要求特別「嚴格」,也該是理所當然之事。區之有「不能並存」說,大概是因為會認同人民日報這種報格的人不可能有健全的人格。他一定不會申請這份工作;否則他一定覺得自己不是人格健全者。
要談區家麟的觀點,不能不略知何謂「健全人格」,百度百科有「健全人格模式」條目,可以參考。按照這個條目的介紹,可以用「大五」Big Five 來估量人格是否健存。大五即 (1) 外傾(extraversion);(2) 宜人性(agreeableness);(3) 責任感(conscientiousness);(4) 情緒性(emotionality 或 neuroticism)和 (5) 開放性(openness to experience 或 intellect)。詳細解釋不抄錄了。若相信這個條目的「結論」沒錯的話,世上根本就沒有人所謂的健全人格﹕
從總體上說,沒有任何人會有一個健全的人格,每個人都有自己所欠缺的人格,就算自己認知這一點,想改變也有一定難度。關鍵在於是否可以把握自己做事的尺度和處理問題的態度。只有這樣,自己才能完全地融入社會中去,讓周圍人身上的健全來補充自己的殘缺。
按此,《人民日報》那個要求根本是無人可以達到,未至於寫了等於沒寫,大概有如「官樣文章」。再說區家麟的「武斷」。他曾是無線電視新聞部記者,現在經常揶揄這間視台,連新聞部也輕易不會放過。此一時也,彼一時也,今時今日,他大概不會再加入這間電視台尤其新聞部,除非他入職時又再次改變,其宗旨和理念又與他的「理想「相同,否則他一定不會為了一份差事而不顧甚或埋沒自己的「理想」。猜想他心目中定有不少已無健全人格的新聞從業員,不言而喻是包括電視台以外的媒體從業員。他可能有點誤解了「健全人格」的涵意了。各有意見,各自表述,沒問題;但不能偏離或歪曲事實。這該是傳媒人該知該有的「常識」。
假如我的猜想沒錯的話,我只能說,區家麟的腰板該是很直很硬的;更不能不說的是,可能比我更硬直。拿「大五」來逐一檢視,說攀附也無妨,人格上我跟他可能有不少相同的地方;但有不同的地方自是難免。人生的際遇不同,更會「造就」不同的看法或人生觀。當然,學識和見識的差距,更可能是造成彼此觀點有別的原因。正如我不覺得這次有人認為能成功投了一票而高興是悲哀的事。
從前,有個進士老爺,專橫跋扈,不可一世。有年春節,他為了炫耀,在自己的大門上貼了這麼一副對聯:
父進士,子進士,父子皆進士;
婆夫人,媳夫人,婆媳均夫人。
鎮上有個窮秀才,路過進士的家門,看見這副對聯。先是露出鄙視的神態,接著,又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容。到晚上,他見四下無人,就悄悄地在對聯上加改了一些筆劃。
第二天大清早,進士的門前圍滿了看熱鬧的人。他們有說有笑,議論紛紛,大家都稱讚:「改得好!改得好!」
門外的吵嚷聲驚動了進士老爺,他連忙打開大門,一看,立即昏倒台階上。
原來,進士門前的對聯,已被秀才改成了這樣:
父進土,子進土,父子皆進土;
婆失夫,媳失夫,婆媳均失夫。
從前有個少爺,平日吃喝玩樂,遊手好閒,把父親留下的遺產都花光了,臨近年關,連柴米也沒有。
除夕夜,這名窮困潦倒的少爺寫了一副對聯自嘲,貼於門口:
行節儉事
過淡泊年
村上有位老學者讀後,慨歎不已,在對聯的聯首各加上一字,成了:
早行節儉事
免過淡泊年
《六祖壇經.付囑品第十》主要記惠能臨終說法的內容。我其實很懷疑所謂得道高僧是否真能「預知」自己的死期,不是約略知道,而是準確日期。這個實在不好說,不如說說惠能的臨終說法過程和內容,最有趣莫如那種放心不下的諄諄告誡方式。
當故事看,惠能之慧,處處可見,有時更見其咄咄逼人之態。其實他確實「惠」,慈惠之惠;這最後一章,尤其見出其有預見之慧和體恤後人之惠。六祖之後沒有七祖八祖,不是沒有原因的。就《六祖壇經》所記,他所收弟子,甚至連同神秀的「臥底」得意弟子,說實在的,都再無一人可堪承傳衣。與其如此,不如不再傳「衣」;乾脆一枝眾花,各自好好傳法可也。
惠能一而再「提醒」各「得意」弟子如何在他死後不要悲傷並如何應答詰難時,那種依依不捨之情恐防弟子不知如何應對的長者慈愛之態,在在表露無遺。他「預知」死後有人要取他首級都「說破」了,只差在沒說如何「保護」他的肉身,以免「受責」。關於「詰問」,惠能最後只能道出「絕招」;但他的聰明才智,又有誰人能及呢。例如他能就沒讀過的經文,,先請詰難者先念出原文,這才一一回答。他就有這個能耐,過耳不忘一聽即能記住內容甚而一字一句,且能了解要旨並即時有自己的看法。真有這樣的能人嗎。我相信有。他能成六祖,不是神話。
更「厲害」的是,他數十年傳法過程中,卻沒有遇上這樣的人,所以他不再傳衣,只傳「不立文字不可言傳」的方法,甚而知道「方法」其實無效,只好傳「技巧」。以下這段話,就抄《金剛經.心經.壇經》(陳秋平、尚榮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10,頁212)的譯文,以見其概﹕
如果有人問你佛法的意義,問有就用無來對,問無就用有來對;問凡人就用聖人來對,問聖人就用凡人來對,在對立二相的因緣轉化中,持中道的本義。
像這樣一問一答,其餘的問題也全部按照這樣來作答,就不會失去中道意義。假如有人問什麼是暗?回答﹕光明是本源,黑暗是條件,光明消失則黑暗頓生。以光明來凸顯黑暗,以黑暗來凸顯光明,來去互為因果,成就中道意義。其餘的提問全部都是這樣解答。你們在以後的傳法過程中,依據這個相互轉告,相互教化指授,不要失去本門宗旨。
看《六祖壇經》,常常看到惠能諸如此類的回答,每多看似答了等於沒答,其實還有「下文」,下文才是精要,也只有他能答得出。精要也好,不好聽是「伎倆」也好,我至今真的未能完全明白,遑論「參透」。若生於他那個時代,「有幸」聽到他說法,甚而成為他的弟子,一定不可能成為往後傳授頓法之人。
「直與曲對,實與虛對」,我有如讀《聲律啟蒙》,「黑對白,春對秋」,卻不是佛經。
要我學佛,真是「儒子不可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