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媒體,即「用以傳送聲音、文字或畫面等各種訊息的媒介物。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腦、電台、衛星等。」(引自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傳媒」,也很清楚易明。
傳媒一般被視作社會公器,據「百度百科」,主要功能有﹕監察社會環境、協調社會關係、傳承文化、提供娛樂。
很多職業,例如醫生、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都要考取特定的資格,才能成為正式的執業者。這些都是專業資格,通過了才能成為專業人員。專業有專業的規律則或操守,一旦「犯規」,可能會取消專業資格。就算水電技術從業員,也要考取牌照,才有正式執業資格。
為什麼那些專業要有如此重要的規定要通過要遵守呢?簡單而非專業的回答,大概可以說是因為事關重大。莫要小看「事關重大」四個字,生命財產榮辱等等,都與此有莫大關係。
傳媒是「公器」,負有重大社會責任,卻是沒有「專業資格」的從業要求。誰想做傳媒人,只要有機構聘請了,甚或自己辦起媒體來,得到政府的註冊登記,也就可以了。
這算不算是有點「兒戲」呢?
也所以,「傳媒」屬不屬於「專業」呢?似乎仍在「爭拗」中。
常常計錯數的人,大概不可能成為會計師和建築師吧。寫藥名藥病症名稱都不時出錯的人,可以當醫生嗎?常常寫錯字寫不通文句,可以當律師嗎?
但經常寫錯字的人,卻可以成為傳媒人。成為傳媒人之後,仍然視經常寫錯字為沒有什麼問題。指出別人錯誤(包括錯字)時大義凜然,自己錯了就只輕輕帶過或當沒發生過。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我承認我「偏心」,常常提《明報》。沒辦法,我是「老」讀者啊。我現在仍是每天拿著這份報紙來看,只是偶然看其網站。我要談報紙的好壞,不拿這份報紙來「開刀」,難道拿少看甚或沒看的來談嗎?還有,我所知道的,香港有好些學校都是訂閱或推薦學生訂閱這份報紙的。別的不說,我當代課教師的小學,較高年級的班房,都有最少一份《明報》給學生傳閱的。
好了,我不敢說什麼「愛之深,責之切」這種「大」話,我現在其實非到忍無可忍時,也不會出手「撿」出這份報的錯誤來。我已經揀錯字較少的副刊來「示範」的了,要是找其他版面,真是天天寫也可以寫至自己老死為止。
我這個網誌有「而已」二字,莫要小看這兩字,《明報》的總編輯也可以錯成「而矣」。有一次更為一個簡單的錯字而大書特書一番,說要翻查資料才「發覺」自己錯了。其實這個字小學生也不容錯,一本小小的字典就可以找到解釋和讀音,卻要說成是十分艱深難懂的字。這樣「認錯」,無非替自己掩飾而已。
我這樣再點出來,大概可以思過半矣。
反而有些字詞,通用的卻要「矯枉過正」,以致成為「獨家」專用的「生字僻詞」。例如好好的「癮君子」不用,卻「復古」,要寫成「隱君子」。其實「隱君子」,古時確是解作隱居的高士,後來諷稱為有毒癮的「癮君子」。如此復古正字,正如某大學教授無端端也要「正」讀某些字的粵音,徒然「擾民」。
另外,「對沖」寫成「對」之類,造成「參觀」其網站時,要不是下載了「香港增補字符集」,就往往要玩填字遊戲了。
至於偶然看其即時新聞,其中的錯白字,有時以為在看隨便開博的網文,簡直嚇你一跳。
我也看過一些傳媒人的網誌,有些寫得很用心,單是錯字一項就絕少。不過,也有些記者或編輯,不時會寫錯白字。老實說,我不止一次「做醜人」,留言指出錯誤。有即時改正,以後不再犯錯的;也有「謝謝指正」之後,以後照錯,不,是即時就在下一個留言或網文中再錯給你看,大有睬(很多人都寫成「啋」)你都傻之概。
對,我愛寫什麼是我的事,錯也是我的事,與你無關,你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就是這樣了。有些所謂傳媒人(但願只佔很少數)大概是抱著這種態度「交功課」的。你還可以要求什麼呢?
寫這種「找錯」網文很費神,也很傷神,多寫會脾氣暴躁;其實是「找死」的行為。幸好網客中還有些心平氣和的有心人,要多看一些「不錯」的字詞語文之類,大可瀏覽一下(雖然我都未必完全同意,但很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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