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惜惜字人

惜字1惜字2惜字4「主場新聞」停辦,有心人捨不得這個網上平台,於是「另起爐灶」,在面書建立起一個聚集大部分原作者的新平台。好壞或限制先不論,倒有「惜字人」毫不客氣寫下很有意思的留言,我讀來暖在心頭,不妨在此留下存照。

精句如下﹕

Venus Purnama 致作者及網頁管理員:What is 一覤?係咪覷?
請原諒我在此(和其他文章)看來濕碎的意見。我只是覺得既是自願選了用筆墨去捍衛我城我主場,對文字的自我要求應該嚴格些,才好去論述論斷別人,否則認叻變認叨,多笑話。FB編輯是如此方便,是否應該善用一下?

先說錯用的「覤」,百度百科有解釋和例句,說「『覤覤』解作驚恐的樣子,如『客乃覤覤然驚,拳拳然謝。』」可惜在「相關詞語」中,竟也錯作「不容小覤」。老實說,這個「覤」字我還是首見,於我是生僻字,慣見常用的是「」,「一覷」「小覷」,主要解作看或偷看。

不要小覷這種錯,一字錯,往往一句錯,甚而全文也不知所謂。叻錯成叨,晒變成哂,都是常見的笑話,奇怪的是,這種看似無傷大雅的「小錯」,愈來愈來,連所謂的傳媒人和文字工作者都不當一回事。「既是自願選了用筆墨去捍衛我城我主場,對文字的自我要求應該嚴格些,才好去論述論斷別人」,何等有心有力;如此惜字人,真想知道究還有多少人會珍惜。

其實這篇文原作者先錯,在「主場」和「星期日明報」發表時都沒改正過來。Venus Purnama 果然眼利。

(補記﹕印象中 Venus Purnama 曾是《明報》編輯。)

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明報」第六頁

2014年8月17日「星期日明報」第六頁

馬家輝不是男人

男女1特別報告﹕《明報》專欄作家藉一篇文章透露自己不是男人。

不是吧。長了胡子,常為文說自己有妻有女;電台定期播出十足男聲在網上隨時展示男兒身的大叔馬哥,竟然不是男子漢?!新聞啊新聞。

不是出自別有用心的報道,而是馬家輝在自己的文章「夫子」自道。文章寫得有趣,單就一個 M 可以代表的種種層層意思,就演繹出不少「有趣故事」。果然是出色的專欄作家,有歷練,有學識,有學歷。只是隱「性」隱了那麼多年,令我這個肯定是男人的多年粉絲「不知家輝不是男人」或曰「不知家輝是女郎」,有點「驚訝」。

也傷心啊。

可是,可是,有點不大對勁。我敢肯定不是編輯的「大整蟲」,將原文的「女人」即「我不是女人」擅改而成為「我不是男人」。我大概也可以肯定,這位馬家輝不是「不是男人」,除非已變性,由男變女,要過另一種「性」生活。

該不過是一時「錯手」,打錯字而已。他是讀心理學出身的,一定知道如此出錯是因為什麼什麼心理學反應。一心想著自己是男人,不是女人,文章到結尾了,來個「總結」,玩一下「幽默」,表演一下反轉再反轉,卻「一時不慎」或「一時失神」,該打女人卻成男人,「打錯了」,「鑄成」笑話。

明顯是錯字,不是別字。

一子錯,滿盤皆落索;說的是棋事。

一字錯,全文成笑話;說的是文事。

馬家輝說自己不是男人,無疑是奇事。

同日的專欄文章,還有以下這篇,都是「性別」問題﹕「她和他的另一半」,可互相印證。明明說的是兩個人,卻變了四個人,簡直撲朔迷離。也不用多說了。

不用太認真,只當世說笑談好了。

男女2

錯字

在一個書痴網誌讀到如下一段話,難免有話要說﹕

《小學生文藝月刊》第十二期有「錯字逐個捉」一欄,其中一條例句:校譽日隆,每年冒名扣門的學生不計其數。答案是:每年「慕」名扣門……。但那「扣」字也錯了,該作「叩」門才是。

所謂「錯字」,真有點說來為難。

先說「冒名」,其實沒有錯。不是有「冒名行騙」、「冒名頂替」的說法嗎?「冒名扣門」有何不可。那個例句中,「冒名扣門」之「錯」,不是字寫錯了,最大的可能是用詞不合「常理」,或可說是用錯了同音別字而已;再說,此情此境,「慕」名就一定對嗎?恐怕未必。當然,這樣說多少有點「強詞奪理」,會有「教壞細路」之嫌。但討論一下,也無不可吧。

另外,網誌作者說,扣門該是叩門才對。這個肯定不是。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就有「扣門」和「叩門」條,「扣門」的解釋如下﹕

敲門。《淮南子.齊俗》:「扣門求水,莫弗與者,所饒足也。」《紅樓夢》第二十六回:「只見院門關著,黛玉便以手扣門。」亦作「叩門」。

百度百科也有「扣門」條,解釋和舉例與《國語辭典》大致相同,但說「現代寫作叩門」。本來這個可以較少爭議,奈何《現代漢語詞典》一直都只將敲門寫作「叩門」(見「叩」字條),而「將門扣上」卻絕不是敲門之意,更沒說「叩門」也可寫作「扣門」,或會予人非「叩門」不可之感。

「捉錯字」這種「玩意」,其實並不易玩,「設計」得不好,或會捉錯用神,將文字規限得太死板。

(以下資料採自王同億主編《現代漢語大詞典》頁757,也可參考。)

錯字

改錯了

我是《明報》的長期讀者,找到錯漏,有時會在這裡記下來。錯,每多在新聞或娛樂版,少見於專欄版,主因專欄版較少錯別字。

有些錯,明顯是一時不小心打錯了沒發現,我鮮會拿來開刀,否則天天以此為題材,可以長寫長有。不少錯,是長久積習的錯,往往一錯再錯,不提出來,總覺如骨鯁在喉,不吐不快。當然,我人微言輕,這裡人流也少,影響有限,寫出來,一如其他題材,只有自言自語之況味。

我數年來不時提及一個用詞「扎根」,結果先在專欄版看到改變,一次又一次之後,似乎漸漸擴及其他版面,已少見「紮根」,實在私心甚喜。我覺得這與負責專欄的編輯有關。

稍為留意,就知道有些專欄作者的「原文」其實偶有錯別字,這可由作者在自己的網誌中「原文照登」出現錯別字可證。這也可旁證編輯的水準和用心。

下文的作者就是該版的編輯。但文章竟然出現不該有的錯字,一時令我很失望。我不無疑問,忍不住看看當天的編輯名字,果然不是作者。這就放心了。

2012年7月18日《明報》D7

那位編輯該是「替工」,其實也可見其善意用心,只是水準稍有不及,可能沒有細查,只憑自己的學識處理。先不說有沒有必要將沒錯的「喧嘩」改為「喧譁」(我認為「譁變」較宜用「譁」字),「閒情逸志」就是令我起疑之錯,該是好心做壞事,改錯了。這下作者可有點無辜了。

對,我是忍不住看作者的網誌來證實這個「猜想」的。這個「無端」的錯,或有警醒作用,以後要更小心,自是讀者之福。

一個字

2011年11月23日《明報》A10版

2011年11月23日《爽報》中午新版V2版

只因漏譯了一個英文字,一件謀殺案要重審,自然是新聞。

處理如此重要的一個字,竟然在文字媒體上出現兩個版本。在我看來,也是新聞。

除了上載的兩份報紙,也找了另外幾份相關的報道。《東方日報》(網上版)沒有附上英文原文。除了《蘋果日報》(網上版)跟《爽報》同樣使用「grievous」一字,《明報》、《星島日報》(網上版)、《頭條日報》都用「serious」。

這件令人不無訝異之感的新聞,究竟是靠「聽」回來,還是看有關方面提供的文字資料撮寫而成的呢。總有一個字是報道錯誤的吧。

說一葉知秋,是否太嚴重呢?

附記﹕忍不住查找律政署出版的《英漢法律詞彙》(第二版),只有grievous 而無serious 詞條,試錄兩項相關的條文(頁236)﹕

causes … grievous bodily harm to …   導致… 身體受嚴重傷害  212章10(b)節

inflicting … grievous bodily harm   使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  210章附表】

撼.憾

2011年5月30日《明報》A7

教小學生認字寫字,可謂一字一驚心。愈低年級愈難輕率。

初寫英文字母要練Copy Book,中文也有練字簿。一筆一劃清清楚楚,筆順也不能馬虎。「獎」字下面是犬字還是大字,小三學生也讓我上了一課。猶記以前一位國學根底很深的老師,在公開書法展中,有人指正他「染」字中的「九」,不該多了一點寫成「丸」。他當時雖然有點沒好氣,還是當上課般解釋一番,書法是容許這樣來點綴字型的。

書法是藝術,容許多一筆少一劃,最常見的字大概是將「竹」字部首寫成草頭。其他情況,就沒有這種「特權」了。所以,故宮博物院送給公安廳的錦旗,「捍」成了「撼」,相信錯在兩字普通話同音,經口述而非筆寫而弄出笑。老廣大概會調侃,要是用廣州話交帶,就不會出錯了。

「捍衛」固然不可錯成「撼衛」。但「撼」也不能寫成「憾」。「震撼」不是「抱憾」。憾是怨是恨,也有不完滿的感覺;撼,是動,可以搖動或打動,但不是遺憾。一從「手」,一從「心」。兩字完全不同意思。

希望上圖標題錯在無心之失,而不是向有此「心」而不自知。

英文怎樣寫白字

我在〈白字〉一文中,說林語堂將「白字」譯為misspelt words較簡單傳神。網友W. Wong留言說﹕

這譯法其實有問題,因為中文是方塊字,不是字母拼成,是不能spelt或misspelt的。

我也想過這問題,但認為這主要是譯給只懂英文的外國人看的,猜想這樣翻譯可能較易為他們明白。W. Wong再說﹕

如果是這樣,何不連”characters”一字也不用,全用”words”指中文字?

我再簡單回答了。是根據《COBUILD英漢雙解詞典》(上海譯文出版社,2002年11月第1版,頁300)的解釋來回覆的﹕

11 A character is also a letter, number, or other symbol that you write or print.

我試強行解釋﹕words是真正有的「字」,而「白字」可能是錯至不成字,只能算是符號(symbol),也即characters 的其中一個成份。

這種對答留言,我往往是語焉不詳,未能解釋清楚。不如再詳寫一篇。也旁及一些中英文書寫方式的看法。

我一直引以為憾的,是我的英文太差勁了,要說今生無望改進,未免喪氣;但就算急急退而結網,到有漁獲,也不是這幾天之間可以達到的事。所以,我現在來談英文,莫說遠遠「未夠班」,就連「抄字典」也「不足秤」。

又長氣了。想說的是,翻譯不單是字對字意思對意思的轉換,其實其間的文化成份,更難處理。誠如W. Wong說,「中文是方塊字,不是字母拼成」,也即中文字是一筆一劃組成,不是一個一個字母拼成,所以用spell來形容中文字根本就有問題。這是我認同的。

問題是,要如何讓不懂中文字結構的人,在其書寫文化中,明白「錯別字」這個概念,我覺得最簡單直接的方式,就是用他們已有的知識和文化來解釋。況且,spell這個字,按英文的解釋,也勉強可以讓懂中文錯別字的人意會出這個解釋,比用"wrongly written"  或 " mispronounced character " 要傳神一些。

採自《COBUILD英漢雙解詞典》,頁1881。

不妨再拿百度百科「白字」條中,提到「別字」時,也用英文來舉例,說「就其他使用字母的語言而言,以英文為例,别字的例子則包括把“soup”(湯)寫作“soap”(肥皂)。」這大概也算是"misspelt words" 吧。

本來還想寫「筆順」的,太長氣,又要留待下回分解了。

文字傳媒經常出現錯字

傳播媒體,即「用以傳送聲音、文字或畫面等各種訊息的媒介物。包括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腦、電台、衛星等。」(引自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簡稱「傳媒」,也很清楚易明。

傳媒一般被視作社會公器,據「百度百科」,主要功能有﹕監察社會環境、協調社會關係、傳承文化、提供娛樂。

很多職業,例如醫生、律師、會計師、建築師等,都要考取特定的資格,才能成為正式的執業者。這些都是專業資格,通過了才能成為專業人員。專業有專業的規律則或操守,一旦「犯規」,可能會取消專業資格。就算水電技術從業員,也要考取牌照,才有正式執業資格。

為什麼那些專業要有如此重要的規定要通過要遵守呢?簡單而非專業的回答,大概可以說是因為事關重大。莫要小看「事關重大」四個字,生命財產榮辱等等,都與此有莫大關係。

傳媒是「公器」,負有重大社會責任,卻是沒有「專業資格」的從業要求。誰想做傳媒人,只要有機構聘請了,甚或自己辦起媒體來,得到政府的註冊登記,也就可以了。

這算不算是有點「兒戲」呢?

也所以,「傳媒」屬不屬於「專業」呢?似乎仍在「爭拗」中。

常常計錯數的人,大概不可能成為會計師和建築師吧。寫藥名藥病症名稱都不時出錯的人,可以當醫生嗎?常常寫錯字寫不通文句,可以當律師嗎?

但經常寫錯字的人,卻可以成為傳媒人。成為傳媒人之後,仍然視經常寫錯字為沒有什麼問題。指出別人錯誤(包括錯字)時大義凜然,自己錯了就只輕輕帶過或當沒發生過。這不是很奇怪的事嗎?

我承認我「偏心」,常常提《明報》。沒辦法,我是「老」讀者啊。我現在仍是每天拿著這份報紙來看,只是偶然看其網站。我要談報紙的好壞,不拿這份報紙來「開刀」,難道拿少看甚或沒看的來談嗎?還有,我所知道的,香港有好些學校都是訂閱或推薦學生訂閱這份報紙的。別的不說,我當代課教師的小學,較高年級的班房,都有最少一份《明報》給學生傳閱的。

好了,我不敢說什麼「愛之深,責之切」這種「大」話,我現在其實非到忍無可忍時,也不會出手「撿」出這份報的錯誤來。我已經揀錯字較少的副刊來「示範」的了,要是找其他版面,真是天天寫也可以寫至自己老死為止。

我這個網誌有「而已」二字,莫要小看這兩字,《明報》的總編輯也可以錯成「而矣」。有一次更為一個簡單的錯字而大書特書一番,說要翻查資料才「發覺」自己錯了。其實這個字小學生也不容錯,一本小小的字典就可以找到解釋和讀音,卻要說成是十分艱深難懂的字。這樣「認錯」,無非替自己掩飾而已。

我這樣再點出來,大概可以思過半矣

反而有些字詞,通用的卻要「矯枉過正」,以致成為「獨家」專用的「生字僻詞」。例如好好的「癮君子」不用,卻「復古」,要寫成「隱君子」。其實「隱君子」,古時確是解作隱居的高士,後來諷稱為有毒癮的「癮君子」。如此復古正字,正如某大學教授無端端也要「正」讀某些字的粵音,徒然「擾民」。

另外,「對沖」寫成「對」之類,造成「參觀」其網站時,要不是下載了「香港增補字符集」,就往往要玩填字遊戲了。

至於偶然看其即時新聞,其中的錯白字,有時以為在看隨便開博的網文,簡直嚇你一跳。

我也看過一些傳媒人的網誌,有些寫得很用心,單是錯字一項就絕少。不過,也有些記者或編輯,不時會寫錯白字。老實說,我不止一次「做醜人」,留言指出錯誤。有即時改正,以後不再犯錯的;也有「謝謝指正」之後,以後照錯,不,是即時就在下一個留言或網文中再錯給你看,大有睬(很多人都寫成「啋」)你都傻之概。

對,我愛寫什麼是我的事,錯也是我的事,與你無關,你不喜歡看就不要看。就是這樣了。有些所謂傳媒人(但願只佔很少數)大概是抱著這種態度「交功課」的。你還可以要求什麼呢?

寫這種「找錯」網文很費神,也很傷神,多寫會脾氣暴躁;其實是「找死」的行為。幸好網客中還有些心平氣和的有心人,要多看一些「不錯」的字詞語文之類,大可瀏覽一下(雖然我都未必完全同意,但很值得參考)。

前文﹕尋根不是問「柢」啊!!!

無限上綱

小心看清楚,是「上綱」,不是「上網」。

我沒做過調查,但我敢說,在香港,知道「上網」的人,一定比聽過「上綱」的要多。可能有人看了這篇的題目,會以為是打錯了字。所以我在上一篇不厭其煩地將「上綱上線」又英又中列出解釋。沉迷上網,固然不好;但上綱上線,「小題大做、吹毛求疵、神經過敏。誇大個別現象,無限制地從個別跳躍到一般,……用僵化的框框去套複雜的社會現象,導致曲解和武斷,常常會伴隨嚴重後果」,也不是好現象。

其實,不這樣一查,也不察覺這個詞在國內出版的通用詞典中,竟然找不到,好像沒存在過似的。我不禁懷疑,在國內使用這個詞時,會不會用「敏感詞」三字來代替。

是,我忽然想起這個詞,是因為近日的「Albert Yip」菜單事件。這無疑是笑話一樁,《明報》用「菜單失禮人」做標題,算是溫和的。用便宜價錢找國內的「教授」翻譯,得出字對字的「直譯」文件,我也曾處理過,真可以用「嘔血」來形容當時的感受。這張菜單,英譯說是「亂來」,也不為過;不過,倒很配合香港近年愛搞「爛gag」的本色,看了就算吃不飽也可笑飽。

這個笑話,現在已退熱了,我才來「搭嘴」,是否遲了點呢?

當然有原因。細說因由前,不如來一次溫故。當然是與菜單英譯有關,但地點不是香港,而是國內。「童子雞」翻譯成「Chicken Without Sexual Life」,相信最為人熟知。「夫妻肺片」成了「Husband and Wife’s Lung Slice」,搞笑程度也不遑多讓。據說這些已成國際笑話,引起北京旅遊局的關注

所以,要批評香港那張菜單的英譯是可以的,連中文也有錯字(如「釀」字錯成「讓」字),因而批評這間酒家的負責人「負責不足」也可以。但用了簡體字(如「豬」作「」、「涼」作「」)也成為罪狀(奇怪的是,「自制牛丸」的「製」字,卻沒有人看出是簡體字,難道忽然起了慈悲心而「自制」住,不想數下去?!),不是太吹毛求疵嗎?如此這般,就將這件事拉扯到成為「香港之恥」、破壞香港的國際形象、由此可見香港快要淪為與大陸城市無異的地方(簡言之是「赤化」),等等,等等,幾乎是犯了「十宗罪」。這是否有點「無限上綱」呢?

知恥近乎勇。據《明報》報道,那間酒家「知錯」之後,即找人從速改了菜單。這個真該稱讚。

好,我的問題來了。請看看這份《中文菜單英文譯法》,吃的喝的,近三千項,莫說英文我懂的不多,連中文不懂的也不少。不要緊。一時記不齊全,需要用時,拿來參照一下,相信雖不中亦不遠矣。這份名單來自「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據說是為了在北京舉辦奧運不想出醜而弄出來的。

別的不說,香港不要淪為中國模式的城市?單就這一項,香港的有關部門或議員,例如旅遊發展局、飲食業公會及議員之類之類,有想過要做點什麼嗎?編一份有香港特色的中英對照「菜名參考資料」,就算是免費派送,或一併放在網上供人參考,相信不用花太多人力物力吧。

另外,不能不提的,是錯字的問題。這樣一份菜單,錯那麼簡寫那麼幾個字,已成罪狀,我們的傳播界,尤其網誌世界又如何呢?我已是「出名」的「醜人」,不時在別人的網誌指指點點。知我者,會客氣地給我一聲謝謝,不但改正,以後也不會再錯(老實說,我感動的)。有些在道謝之後,還是錯下去,似有「誰要你多管閒事」之意。更甚的,乾脆刪掉我的留言,大有老子愛怎麼寫,不用你管,看不過眼,就不要看。後者最宜學生看,因為一旦寫錯了字,老師責問起來,大可找這些網誌來作擋箭牌。

論「失禮」,論「壞影響」,我才不相信一張菜單會比(印刷)媒體比網誌更大。當然,也有例外,以我這個讀者甚少(由點擊率可知)的網誌,影響力當然近乎零。我奇怪的是,對媒體尤其網誌上的錯別字,卻鮮有人願意提出來。難道所謂的「正義感」 ,只在群打落水狗時才適用?

事件沉靜下來,似乎較易討論這等問題。但願我的提問不致成為「上綱上線」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