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章經》(尚榮譯注,中華書局,2010年5 月1版,7月2刷)只有幾句,原文、題解及譯文採錄如下(頁23)﹕

「僅廣博聽聞而愛道,那麼必然難以領會。」譯文所加「僅」字,是否強加,不敢說;但如此一補注,似乎更合實情。而且,不單佛教法如此,其他宗教,大概也有神似的看法。

「守志奉道,其道甚大。」相信是所有宗教都願信徒能奉行的「準則」。

信.迷信

《南懷瑾先生答問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8月1版1刷)就「信」、「悟」、「迷信」的問題,答得簡單直接。不妨引錄下來﹕

真信到極點,也就悟了;真悟到了以後,才是正信。沒有悟到、證到以前,都是迷信。

迷信是個名稱,不但是宗教裡頭用,一個道理還沒有證明以前,都是迷信。比如一杯水,是燙的,你還沒有喝到以前,不知道燙,還在迷信;喝到、證到了,它燙到什麼程度,那個就是正信、就是悟道。(頁9-10)

按這個「喝水」的簡單比喻,確有人相信了算命、風水這些;更有說與佛陀有接觸,確實遇過上帝顯靈,也就相信佛教、基督教或回教之類,且深信篤信不疑,該不是迷信了。你不信,只因你沒經歷過而已。

或問,就算是「道理」,沒證明以前,真的只宜以「迷信」視之?有些科學的說法是「猜想」,用詞真神妙。

毒品之「惡毒」真的不好自行如喝水般驗證嗎?補品又如何?一次而已,或一次不能證明,就兩次吧。雖說什麼「不可一.不可再」之令人莫名其妙也莫明其妙。沒有試過,又怎知道補品不補呢?難道別人的證明都不算數?

又落入是否可信該信的問題中去了。

只要信

《心理學是什麼》(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11月2版3刷)介紹暗示的作用時,說「是很奇妙的,它除了能使人們的心理和行為發生變化外,還能使人的生理狀況發生變化。」(頁299)這不是憑空而言的,就抄下心理學家曾在實驗室中做過的實驗﹕

心理學家反復地請被試喝大量糖水,然後對被試進行檢驗,結果可以發現被試的血糖增高了,還出現了糖尿和尿量增多等生理變化。然後,停止給被試喝糖水,並等待使其生理狀況恢復正常,但對被試保密這一結果,並用語言來暗示被試,對被試說「儘管現在沒有讓你喝糖水了,但是積在你體內的糖分依然很高,過一段時間,血糖仍會增高,你還會出現糖尿,尿量也會繼續增多」。接著對被試再次進行檢驗,發現被試又出現了飲用大量糖水後才能引起的生理變化。這一實驗表明,語言暗示可以代替實物,給人腦以興奮的刺激,雖然被試沒有再喝糖水,但人腦仍參與了體內糖的代謝活動。這就是我們常能看到的某些人服用了假的安眠藥仍然能安然入睡,因為他相信這藥是可以使他入睡的,這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安慰劑」效應。(頁299—300)

這個實驗和結果,令我即時想到「望梅止渴」的故事。失去水源之後,曹操對戰場上的士兵說前面就有大片梅子林,士兵聽說後,頓時嘴裡都流出了口水。原來曹操早已懂得這種「暗示」作用了。

日常生活中,細心留意一下,都不難找到類似的例子。所以說,激勵的話有沒有用,喪氣的話該不該說,大可細思,慎重對待。

這其中該有一個不可忽略的「條件」,就是信與不信的問題。否則實驗設計者就不用隱瞞某些事實了。

有些人有些病有些時候已被醫生「判定」了無法醫治,卻安然活了下來。我們或會說是奇蹟。「考查」一下,可能是用了另類療法、得「神醫」珍治、有菩薩顯靈打救、上帝彰顯神蹟,諸如此類,總之就不會無緣無故就好起來的。

無論哪種原因,有沒有人借此「抽水」居功,都可能因為「暗示」發揮了作用。細察一下,就算真有「暗示」這種「神奇力量」,大概也離不開「相信」這一關。

所以說,信仰的力量之大,不單影響心理,往往也觸及生理。所謂信仰,當然不止於宗教上的。我深信文學、藝術會為我帶來歡樂,甚而溫飽(窮亦樂甚或可以飽肚),哲學令我強身健體,不是不可能;宗教自然更不止於「鴉片」的作用了。

為什麼要有一位佛祖或觀世音菩薩,為什麼要有一位「無所不能」的神,就是令人深信不疑,這才有力量;否則,多少「暗示」也是白費,發揮不了作用。

當然,相信「權威」的暗示,也非必然收效。上述心理學家所做的實驗,雖未提到是否有被試不受暗示影響,相信也非所有人都有那個生理反應。暗示的力量未必那麼大。反過來說,不信的話,是否必然失效,甚而使某些「必然」的作用無效,那就難說了。比如說,只要不相信山埃有毒,就算吃了一口也不會死掉。大概只有希特拉才會做這種實驗,我只會相信吃了坐等就只有死路一條。這該是題外話了。

(再來一個題外話,有時猜估「上意」的暗示,也可引來很具殺傷力的生理作用。)

信.不信

總有這兩個簡單的階段吧。信,不信。或反過來。或反反覆覆。

小孩子由深信父母的話,逐漸發覺有不可信之處。在行為表現上,由言聽計從,到駁斥,到反叛。

對老師也會如此。愈年長,對老師所說的,漸漸由懷疑到反駁。

不談其他原因,正常的情況下,是因為由無知到知,由不懂到懂,由沒有自己的主張主見,到有自己的看法。

無信不立。孩子不相信父母,父母又從何教導孩子呢;當教師的也是一樣。所以,要別人聽從教導,先要讓別人相信,要建立「信譽」。

不能說小孩子開始時的「信」,多少帶有「盲從」的成份。

「盲從」可能是人性之一。別的不說,多「聰明」的人,也可能在情關上迷糊或盲目。旁觀而清者如何提醒,往往徒然。一旦「清醒」了,就比誰都看得清楚了。連沒錯的都一律視作是錯的,可以由毫無缺點,變成一無是處。任誰說什麼都是白說。當局者迷,是最直截簡便的解釋。會意即可。

愛之信之,可以有無窮理由甚或不講理由來維護;不再信不再愛之後,曾經反駁過的理由,都可以拿來使用,理據更十足。

都無復當年了,千般愛萬種柔情已成刺,心中的刺,眼中的刺,不單眼不見為淨,最好除而去之消而滅之,才能稱快。多說少說,有理無理,都如此。

人性如此,世情也自是如此。千古不變。我說的。

真心相信嗎

「信」是《1Q84》的一個重要訊息 ;該也是主題之一。

其實「不相信」這部小說的不可思議之處,也就無從讀下去了。

回到現實,噢,該說回到《1Q84》的現實世界,Book 3(台北﹕時報文化,2010年9月初版1刷)最後一章,有這樣的對話和描寫﹕

「嘿,有一次我打算為你捨棄自己的生命。」青豆坦白說。「差一點就真的死掉。只差幾毫米。你相信嗎?」

「當然。」天吾說。

「你可以說我真心相信嗎?」

「我真心相信。」天吾打心裡說。

青豆點頭,放開握著的手。然後轉向前面再度開始攀登階梯。(頁448)

……她體內已經一滴燃料都不剩。其他事倩只好靠別的力量了。

天上的主啊。願人都尊的王國降臨。請饒恕我們的許多罪過。請賜福我們微小的每一步。阿門。

祈禱的句子,很自然地就那樣從口中出來。近乎條件反射地。不用考慮。這些句子一一沒有什麼含意。這些詞語,到現在只剩單純的聲響,只不過是記號的羅列。但一面唱著這祈禱時,她心情不可思議地起了變化。甚至可以稱為虔誠的心境。深處有什麼悄悄打動她的心。不管發生什麼事,自己沒有損傷真幸運。她這樣想。我以我自己能夠在這裡——不管這裡哪裡——感覺真好。(頁452-3)

躺臥在青草地上

我以前有一位很要好的舊同事。

有多要好?不止一位同事明言有點「眼紅」我們的關係。

有時候我會覺得她像我的姐姐,但我較喜歡稱她為「紅顏知己」。

我們其實在不同部門,工作性質完全不同。談公事之餘,我會在午飯或下班後跟她和其他同事聊天。她曾不止一次在飯後或下班後幫我打論文功課。

不過,我們都沒有對方的私人電話號碼。有好幾年,她以苦學生身份到加拿大進修,曾不止一次知道我生活上有不如意事時,打電話到公司安慰我。她在加拿大最初一兩年,我們的書信往來算是不稀疏的。

我們會談生活,偶然會談幾句宗教。不過,有兩樣東西,她言明不想多談,否則會反面。其一是跟她推介護膚品之類,另一是游說她信教。當面多談兩句時,她試過黑臉;在書信中也直截了當說,討論還可以,要她信,就不用浪費筆墨了。

我們一直維持這種 「親密」關係。就連她病重我竟也不知道,直到舊同事通知我她的葬禮日期,我才知她由加拿大回來後,一直都很瘦,原來胃有問題。據說她也是很後期才知道是末期胃癌,勇敢地割去了大半個胃,更問明醫生,日子尚有多少,她一定要戰勝癌魔,超越這期限。

參加完她的葬禮,我足足病了一個星期。

她的葬禮以基督教儀式舉行。據說是在醫院受洗的。

我不會質疑她的信是不是「真」的信。她是否胡胡混混地信。她其實不是諱疾忌醫的人,據說替她看病的醫生,一直只當她是普通胃病,可能延誤了病情。她得知之後,只讓一位舊同事知道和探望她,因為她不想別人知道她的病容。她希望好起來之後才跟朋友見面。可見她有多堅強。

在痛苦中「忽然」相信了某種宗教,例子多的是。我認識的人也不在少數。當一切醫療方法都失效時,唯一能令身體和心靈痛苦減輕的,可能就只剩宗教了。我不時會想起《聖經.詩篇》的兩句﹕「祂使我躺臥在青草地上,領我在可安歇的水邊。」

是,今時今日,要是有人跟我講耶穌信耶穌,我不致反面,也會直截回說﹕謝謝,不用了。

不過,我寧願活在痛苦中的人,真的相信有「躺臥在青草地上」、「在可安歇的水邊」或很快就會到一個極樂世界的安寧舒服感覺。

或許有一天,我死到臨頭,也會清醒理智理性而心悅誠服地說一句﹕我信。

上篇﹕〈 神〉

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怪力亂神」條是這樣說的﹕

怪異、暴力、悖亂、神鬼等違背情理的事。《論語.述而》:「子不語怪力亂神。」《晉書.卷九十五.藝術傳.贊曰》:「怪力亂神,詭時惑世,崇尚弗已,必致流弊。」

這句出自《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的話,一直被認為是孔子不會不願不想談論甚或不相信鬼神的有力證據。其實證諸《論語》中好些章節和《中庸》的轉述,孔子談論鬼神和肯定鬼神的話還真不少。有興趣的可到這裡看看各種「證據」。不過,正如有人留言,對作者以下的結論不能認同,我也認為作者「諗多」。

其不惜一切代價的維護統治者地位的意圖不言自明——大家不去研究鬼神——自會遠離鬼神的神秘——自然不會崇拜鬼神——自然就會崇拜統治者。

不過,論「有趣」甚而視作怪論,還是這個說法﹕

從原文的前後看,「子不語怪力亂神」七字,應該是「子不語,怪力亂神。」亦即「孔子不說話了,惟恐用力分散影響集中精神。」如此解釋,文通字順,語意連貫,符合孔子之為人,也頗符合其時的語境。

上文也引述了李敖對《論語》兩處傳統解釋有異議作佐證,不無啟發作用。所以說,上網有益,這些道前人所鮮道的話,也足以教人思路要開放不宜刻板死估估而應多作思考。

再抄《論語說解》(齊魯書社,2003年7月第1版)的【說解】(頁137-8)﹕

宋謝良佐解釋本章時說﹕「聖人語常而不語怪,語德而不語力,語治而不語亂,語人而不語神。」(《論語集注》)

《春秋》中記載不少災異、戰亂、篡弒的事。孔子修《春秋》,那是為了「使《春秋》之義行,則天下亂臣賊子懼。」(《史記.孔子世家》)

春秋時代是一個動亂時代,正是「怪、力、亂、神」得勢的時候,孔子獨能「不語怪、力、亂、神、,使中華傳統文化充滿正氣,實在是萬世之功。

這種結合時代背景來作解釋,理應合情合理得多。不過,證諸孔子在其他章節也談戰亂、篡弒之事,就知道這種解釋始終有不盡完善之處。

我比較簡單,會從孔子那句「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知也」去理解,孔子是誠實而講求實際的人,他「不語怪力亂神」,只是覺得有些東西他不清楚不明白不懂得,乾脆承認,不去討論,存疑算了。不過,他還是相信鬼神的,他的能度是﹕

祭神如神在

相信,就虔誠地相信;不信,就講多無謂了。

下篇﹕〈躺臥在青草地上〉

猜想天堂與地獄

我昨天早上忽然有一個念頭飄進腦中,於是寫成今早我如是痴想〉,將住過的病室形容成有如天堂一般,當然是真心的「胡言」。有網友禁不住提問,天堂中的一切都受控制,都在預期中,豈非很悶。我回答時,說了句「有前世今生信念的佛教徒,卻又不信有天堂。」原來這是錯的,足見我對佛教的認識膚淺之極。

不如又來抄詞典,先抄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1) 宗教謂人死後所投生的快樂世界。《妙法蓮華經玄義》卷一上:「心能地獄,心能天堂。」

(2) 比喻幸福快樂的天地。

(3) 術數用語。相術家稱人額頭以上的部位為「天堂」。

第(2) 個解釋與《現代漢語詞典》大致一樣,可撂下不談。第(3) 個是我完全沒聽過的,《現代漢語詞典》沒有收入這個解釋,也不談。

至於第(1) 個解釋,就足以證明佛教也講天堂的。不過,這個解釋似欠周延。因為「投生」似乎偏重佛教的講法。或可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

某些宗教指人死後靈魂居住的永享幸福的地方(跟「地獄」相對)。

不過,這個說法,又似不合「輪迴」之說。不如再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有關「地獄」的解說,對我打算要說的話,可能較有幫助。

多數宗教所描述的死後極苦的世界。在佛教中地獄屬於六(五)道之一,有八大地獄。它是造惡者投生的場所,投生此處的眾生,將受到種種極端的折磨。在基督教、猶太教、祆教、回教等宗教裡,都 認為地獄是亡靈經過最後審判而受處罰的最終場所。在中國民間觀念將地獄分作十八層,每層地獄各有閻王,執行審判和處罰的責任。《 西遊記》第三回:「手中那棒,上抵三十三天,下至十八層地獄。」亦稱為「泥犁」。

想知道「天堂」「地獄」的較詳細說明,可參考上面兩個「百度知識」的連結。

到此刻為止,我仍只相信人死後只會灰飛煙滅,也可以說成是「塵歸塵,土歸土」。我心早已沒有宗教上的什麼天堂什麼地獄的想法。

好了,就試著直接說說我的猜想。本來只想拿我「知少少,扮代表」的基督教和佛教來解說的。經過簡單的資料搜查,才「知道」原來不少宗教都有天堂與地獄的觀念,大致相同的理念是,天堂是極樂的境界,地獄是極苦的境界。

我們大概聽這這種「溫和」的說法﹕「宗教無非導人向善,沒有什麼不好。」有研究宗教者簡單地反駁,導人向善的道理教誨多的是,又何需宗教呢?

我的有限宗教知識中,認為都是佛教最「老實」,最一語中的,說人世間根本就離不開「苦」果。(《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八苦」條﹕佛學上指世間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盛陰等八種苦果。)趨吉避凶固然是人類的天性;喜樂離苦,又何嘗不是呢?之有宗教,終極目標,無非令人得享安樂;導人向善,不過是最為人熟知熱愛的「過程」或「副產品」。

為什麼要有「天堂」與「地獄」那麼強烈的對比呢?無非要你「信」我的道理而已。「天堂」算是利誘吧;那麼,「地獄」明顯是恐嚇了。你相信我這種說嗎?相信的話,你就該相信,沒有哪一種宗教不是用又「」(即哄。「探」字的「手」字邊改作「言」字邊;一般寫作「」)又「嚇」的呢?

我煮了一道菜,說是很美味的,你不相信,認為不合你的口美,你會吃嗎?

我煎了一碗藥,說是可以醫好你的病,你不信,認為對你沒有好處,你會喝嗎?

弄菜?我懂,比你還要懂;抓藥?我深諳此道,還用你替我勞心嗎?

信與不信,才會有,靠與不靠 。有時不一定可以理喻的。

信.知人

我大概不會看電影《孔子之決戰春秋》,但相信一定會有顏回的戲份。然而,下面情節,會不會有,我不敢肯定﹕

顏回隨孔子在陳、蔡期間絕糧七天,子貢費了許多周折才買回一石米。顏回與子路在破屋牆下做飯,有灰塵掉進飯中,顏回便取出來自己吃了。子貢在井邊遠遠望見,很生氣,以為他偷飯吃,便跑去問孔子:仁人廉士也改變自己的節操嗎?孔子說:改變節操還叫仁人廉士嗎?子貢說:像顏回,也不改變節操嗎?孔子說:是的。子貢便把自己看到的情況告訴孔子。孔子說:我相信顏回是仁人已非止一日,你雖如此說,我仍不會懷疑他,這裏邊必定有緣故。你等等,我將問他。孔子把顏回叫到身邊說:日前我夢見先人,大概是啟發佑助我。你把做好的飯進來,我將祭奠先人。顏回對夫子說:剛才有灰塵掉進飯裏,留在鍋裏不乾淨,丟掉又太可惜,我就把它吃了,不可以用來祭奠了。孔子說:是這樣,我也一起吃吧。顏回出去後,孔子環顧了一下身邊的弟子說:我相信顏回不是從今天開始的。從此以後,大家更加信賴顏回。

這段文字抄自百度。我是先看書才知道這個故事的,但書沒有注明出處。我上網找,好幾個轉述故事的情節均不無出入,但都說原文出自《史記.孔子世家》(可參考),卻沒有附上原文。我於是找《史記.孔子世家》,卻怎也找不到相關的文字。

我實在很想寫這個故事,又不想「側側膞,唔多覺」,輕輕帶過;終於還是找到了。原來出自《呂氏春秋.任數》。原文不長,引在下面﹕

孔子窮乎陳、蔡之間,藜羹不斟,七日不嘗粒,晝寢。
顏回索米,得而爨之,幾熟。孔子望見顏回攫其甑中而食之。選間,食熟,謁孔子而進食。
孔子佯為不見之。孔子起曰:「今者夢見先君,食潔而後饋。」
顏回對曰:「不可。向者煤炱入甑中,棄食不祥,回攫而飯之。」
孔子歎曰:「所信者目也,而目猶不可信;所恃者心也,而心猶不足恃。弟子記之:知人固不易矣。」

我不敢肯定這個故事是不是真的;但我肯定很多借這個故事來講「道理」的都借助這個原材料,卻是一傳十十傳百,中間出現變異,例如多了子貢穿插其中。幸好都沒太偏離原典。

故事中,孔子尚且歎息,眼見以為可信,其實也有誤。不信「眼見」,「恃」心又如何?原來也未必十足可靠。知人,難啊,真的難啊!

這個故事,於是得出了不同的「教訓」﹕眼見不一定就是事實;說是知人口面未必知心,要說知心嘛,其實也會心生疑竇,實在是愧說「知心」;孔子之為孔子,因為會認錯;要知道事實,原來最好是問個明白,讓「真相」有自辯的機會。

孔子,原就有很多故事,可以有很多詮釋的。

證據。感情。道理。等等,等等。真的要講,其實都可以真接「問」孔子。他還活著。你相信嗎?

兩封在長江和支流上寫的信

由於手頭沒有其紙張,只好拿這張殘舊的原稿紙當信箋用。我在長江邊的名勝已玩了好幾天。這是意外之旅,辛苦而有趣,昨晚在萬縣深夜上船,凌晨三時多又要上岸了。背著大包小包,走在江邊石階上,也不知有多陡,一口氣無論如何也走不完的,終於在四時左右便睡下去了。

我剛在雲陽張飛廟內。雲陽就只有張飛廟可遊,由於船期關係,我還得停留至明天凌晨三時左右才可離開。下一站將往白帝城,這些都是三國時代有名的地方。

現在來到江邊候船回旅館,眼望的地方,八一年曾因洪水而淹沒了。江中掘出不少沙泥,而依江的房子都是新建的。長江百利,單是洪水一害就足以令蒼生受罪了。

染嚴重感冒好多天了,幸好同遊的人有很好的藥,現在好多了,就是旅途較辛苦,休息不夠,一時難以痊癒,也不用擔心。至於你,也要好好保重身體,知道嗎?

這次長江之旅,經過的地方,很多以前都沒有香港人到過的,回到香港,要能靜下心來,應該可以寫一本書的。不多說了。

四月廿八日長江邊小碼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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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在成都給你寫過一封信之後,以後的行程都是匆促的,偏又沒能買到明信片,便沒能再給你一個訊息。原來早兩天給你寫了一封信,走了兩個地方,也沒找到郵箱可以投寄,也就擱置了。你大概可以想像我到的地方有多落後。那封信於是就一併寄給你了。

現在我已到了巫溪,在大寧河中游。大寧河是長江的支流;長江有著名的三峽,這條河也有小三峽。長江水是黃濁的,大寧河水卻是清澈的,遊玩時該會好看一點。至於實際情形如何,要到後天過後,才能真正比較,回港後當會詳細告訴你。

這幾天天氣都不錯,也很熱,就像蒙上了一層紗似的,原來吹來了大風砂,怪不得整天都像混在泥堆之中。

我說過沿著長江遊玩的地方,很多都是未對外開放的,其中就出現不少趣事,以後當會細細再說。我的感冒感差不多好了,就是每天早上起來,還是覺得有點頭疼,可能每晚睡不稔熟之故。在巫溪停留時間較長,也就是說比較悠閒,希望可以再養好一點身體。長江之旅已過了大半,幾天之後,我便開始絲綢之旅了,可能更辛苦,而且又要獨自一人了;就是再遇到同途的,也將會是完全不同的人。現在跟我一起的人,待我都很好,回港後有機會給你介紹一下。

還有一件苦事,就是這一帶的住宿處,是難得有洗澡間的,我也有好多天沒洗澡了。

四月三十日巫溪人民旅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