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地說,「書」無論古今,都可獨立成詞,用法不一,這裡單說「有文字或圖畫的冊子」這個解釋;至於「書籍」,是否就等同「書」呢。無妨先看看網上《萌典》就《書籍》的解釋:書本典籍的總稱。再看《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書(總稱)。而對應的英文,書是book,書籍則是books。所以《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辭典:英英.英漢雙解》會將I have just started reading a book by Graham Greene. 翻譯成「我剛開始看格雷厄姆.格林寫的一本書」,而不會將其中的book譯寫成books的「書籍」。
董橋曾寫過〈「機會」難逢〉一文,指出「中文說『機會』通常是指好的時機或際遇。」還說「正如英文裡的chance有個意思是:A chance is the extent to which something is possible or likely to happen, especially something that is pleasant or desirable。」因此,「『發病』是不幸的事情,配以『機會』顯然不倫不類;說是『發病率』才對。」至於《三國志》中有「存忘之機會」,此「機會」指的卻是「關鍵、要害,與時機、際遇無關。」那麼,不說機會,該如何說呢,董橋舉了一例。「『天太熱,這株樹枯死的機會很大。』中文不那麼說;中文該說:『天太熱,這株樹很可能會枯死。」可能有人會懷舊一下,想起以前茶餐廳牆上大多會掛上一塊告示,上寫「隨地吐痰乞人憎 罰款二千有可能」,用的也是「可能」而非「機會」(這裡且不論押韻問題)。
我孤陋寡聞,要不是看了《明報》英文版John Larryssony這篇專欄文章〈Twice Used Names〉,也不知撒哈拉沙漠的英文Sahara,不用再加desert,就已心口山含了是這個沙漠的事實。無他,英文名字Sahara來自非英語的阿拉伯語,Sahara的意思是desert,即沙漠,說Sahara Desert,無疑是說desert desert即沙漠沙漠,sounds silly。
長了知識,自然要感謝。 但正如作者所說,很多人不說Sahara Desert而只說Sahara,可見說Sahara Desert也無可厚非。試看網上網上《劍橋英語詞典》的Sahara條,也會標示also the Sahara Desert,可見Sahara已成專有名詞,是特定的名稱,而非普通名詞desert這個解釋。至於中文世界,要說這個沙漠,除非有上文下理,否則都會說撒哈拉沙漠的。看看維基百科,中英文條目就明顯不一樣(可參看Sahara與撒哈拉沙漠)。
本來這是一篇「知、情、識、趣」兼備的文章,但作者在舉例時似犯了一個頗大的錯誤。說「The name Hong Kong comes from香港」,沒錯;但接著說「meaning fragrant harbour」就不對了,因為「香港」的「港」不是「香的(海)港fragrant harbour」。香港是一個中國城市的名稱,而非一個海港的名稱。香港確實有一個聞名世界的海港,在九龍半島與香港島之間,這個港卻不叫香港Fragrant Harbour,而是「維多利亞港Victoria Harbour」。所以,若問「the harbour of Hong Kong」為何,相信答曰「the Harbour of Fragrant Harbour」者不會太多。
若說作者完全不懂「香港文化」,似又未必。試看Tai Mo Shan一例,作者說名字來自大帽山,意即big hat mountain,若說Tai Mo Shan Peak,無疑在說Big Hat Peak Pea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