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要寫近日的「明報事件」

明報經常來這裡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常常提及《明報》,當然讚過,但「惡評」「抽秤」甚而罵得頗不客氣的話尤多。但我始終不捨得不買不看這份報紙。所以這次撤換總編輯事件,「忍」了兩天,終於還是忍不住要講一些「感受」。

作為老讀者,加上長輩幾乎由創刊不久即看這份報紙,我可以講得出不少這份報紙的「變化」;自然有更多親身體會。創辦人查良鏞以前很愛說「有容乃大,無欲則剛」,甚至給人在副刊「惡搞」過,我不肯定「惡搞」者是否黃霑,總之,惡搞者沒有給「秋後算帳」。

《明報》副刊一直有「自由談」欄,我也投過稿,給投過籃也刊登過;後來的「論壇」版,曾有一句「口號」,好像是「意見可以不同,但事實不能歪曲」。

若以今時今日香港的「言論」形勢來看,要做到「有容」各方意見,並且不將事實歪曲,幾乎有如天荒夜譚。自由開放的網絡世界,這幾年尤其難以容納異見,要好好評論和交流意見,談何容易。老實說,要我說《明報》報格一直高尚,真能做到不偏不倚,別人不暗笑,自己也覺想法幼稚。不過,證諸不少印刷媒體那種一面倒的做法,《明報》無疑是較能容得下各種意見的報紙。仍用左中右言論立場來形容,《明報》隨時可以看到三方對談辯論甚而對罵的文章,就算與明報社評意見甚或與明報立場相左的言論都不缺。「經營」過網誌的人,大概最清楚要保持這種「做法」其實不易,「有容」是先決條例。莫說非到「忍無可忍」的程度,稍為意見不合即不理不睬甚而封之刪之,誰見得少。

早在《明報》近日撤換總輯之前,我跟家人閒聊,即已說年來的《明報》太「進取」了,恐怕得罪人多,早晚「出事」。給告上法庭的事,《明報》相對於兩份「死對頭」報紙,算是較少了。倒是沒想過,竟會出現「忽然」撤換總編的情況。按現在能看到的資料,可知事件已醞釀多時,我們這些「外人」沒有看到而已。

要管理層解釋「真正」原因?「受害人」又怎會不知道呢。能坐到如此高位,本身就是最高「管理人」,不時「處理」過類似事件豈在少數。操慣了「生殺權」,更有生殺力的人想的是什麼,就是沒有明言,日常操作的「字裡行間」,沒看到也會「嗅」到;幸還是不幸,我遇過,不難明白個中境況。傳媒說是更受注視而可以大聲說出來關係天下蒼生的「良心」行業,撤換關鍵人物,也就可以如此「公器私用」,得到更多優勢來廣告天下,「討回公道」。

說了那麼多,該「表態」了。我支持「明報關注組」的要求,就是明報集團最高層要清楚交代事件真相。

記憶中,明報人從沒如此「齊心」過。我不止一次在這裡數《明報》的「不是之處」,肉麻點說,是「愛之深責之切」,無非想這份報辦得更好。這次難得佔了編輯部九成多的人都「站出來」,加上散處各方即已不在港不在《明報》更可能在他報或任其他機構當其他職務的「舊人」都紛紛「蒲頭」出現,可以想見「事態嚴重」,不是簡單的「內部事件」,能不支持。我不想放大至攸關香港傳媒這麼「大件事」;但此事真的不單關乎個人去向的「個別事件」,而是關係一份報紙的「生死存亡」。我的身份是「老讀者」;我敢說如我這種讀者已不多,除非所謂的「管理高層」和老闆根本不珍惜這種讀者。

我可以預測,事情發展下去,除非換了大老闆或其「獻計親信」,否則劉進圖不可能再留下去。能「放過」不識趣不聽話員工或下屬的老闆或上司,世間能有幾人。劉進圖表示會按安排出任其他「要職」,不會說了算;但形勢比人強,相信也只能是短期的事,他圖的,更可能是「公道」與「人心」。

跟著下來,最重要的,還是《明報》密切相關的編採人員所作的明智堅持和決定,我都會支持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