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說話叫人不該說話

先說何謂「弔詭」,但不取原出《莊子.齊物論》的解釋,而是與Paradox相關的意思,大陸一般寫作「悖論」。簡單地說,是「指在邏輯上可以推導出互相矛盾之結論,但表面上又能自圓其說的命題或理論體系。」

再說一個有趣的說法。又由《莊子.外篇.天道》篇說起。篇本大致說「書」之不足為用,真正的道理是不可言說也即文字也難以傳述的。不妨看看這段話的大約意思﹕

世上人們所看重的稱道和就是書。書並沒有超越言語,而言語確有可貴之處。言語所可看重的就在於它的意義,而意義又有它的出處。意義的出處,是不可以用言語 來傳告的,然而世人卻因為看重言語而傳之於書。世人雖然看重它,我還是認為它不值得看重,因為它所看重的並不是真正可以看重的。

弔詭的是,如果不用文字沒有書的記述留存,以上的話或「道理」又如何讓人知道呢?再沒用,還得要用。

所以,請不要自己滔滔不絕用文字用說話叫人不要說話,認為「沉默」才是道理。

憑誰可以用「沉默」來詮釋「沉默」的「大」道理。更憑誰可以「一言定音」,認為自己的話才是話,別人就該「沉默無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