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誤

漢英雙語《現代漢語詞典》(外研社)

漢英雙語《現代漢語詞典》(外研社)

談了多次「手民之誤」,竟然沒提「筆誤」,兩詞或兩種情況,多少有點勢不兩立,正好藉此更清楚說明「手民之誤」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漢英雙語《現代漢語詞典》(外研社)

漢英雙語《現代漢語詞典》(外研社)

簡單而言,「手民」就是「雕版或排字工人」,「手民之誤」自是「雕版或排字工人弄出來的錯誤」(《現代漢語詞典》說成「指印刷上發生的錯誤」,未能明確點出是字詞之錯,正如《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將typo過分簡單解釋為「排印小錯誤」,實在太籠統)。雕版比排字更古老,雕錯了字,似乎難以改正,起碼相對排版而言要難;其實也不盡然。以木版來說,據知大可將錯字刮去再黏上新木版重刻。排字當然簡單得多,換字即成;電腦打字嘛,更不用說,刪掉在鍵盤重打(重新輸入也)即可。雕錯字排錯字打錯字,在所難免,所以有核對或專業地說校對這回事。有些工序即有些人不能免,最後出錯,誰也不想,但將責任都推在「手民」身上,未免有找替罪羊塞責之嫌。更何況,「作者」先錯,手民和校對員按原稿雕排打和核對,結果印刷出來米已成炊,更不能推在手民身上。對,除了以前的「手民之誤」,後來的打字錯誤,其實也有「筆誤」這一重。何謂「筆誤」,網上《萌典》的中英文解釋都很簡明:

因疏忽而寫錯字。如:「這是一時筆誤。」(a slip of a pen

《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相若。

現代印刷媒體,無論打字排版,幾乎已離不開電腦,如果將手寫原稿製圖排印,出現錯字,可謂無所遁形,正好看出什麼是「筆誤」。若有打字並排,如董橋那本《字裏相逢》,若打字錯誤,自不是筆誤了。不過,若說成是手民之誤,未免與時代脫節。英文有「typo」之說,中文可簡單譯成「打字錯誤」,或可採用董橋提過的「鍵盤之誤」。

「手民」曾幾何時風光過,到底已成過去;可以再提,但宜以歷史角度重提細說。若還出現錯字和印刷錯誤,直說是打字排版等錯誤或老實均真一點是筆誤好了,請不要再拿連自己也不知什麼是「手民」來掩飾了。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七版)

《牛津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第七版)

《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詞典》(第5版)

《朗文當代高級英語詞典》(第5版)

《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

《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

手民不是手文

2016年7月9日《明報》A14

2016年7月9日《明報》A14

關於「手民」,我前後寫過三篇網文,計為〈香港還有手民嗎〉〈引伸義〉〈手民之誤.鍵盤之失〉。內容不贅,只抄錄兩個沒引用過的網上《萌典》解釋:

1.稱雕版或排字的工人。清汪昉〈兩當軒集序〉:「亟鳩工,手民廳事,自治饌具以供億之,命其子執武朝夕監視,幾及一年,剞劂完竣。」

 2. 木匠。陶穀《清異錄·上.手民》:「木匠總號運金之藝,又曰手民貨。」

舊文舊事重提,只因今天讀《明報》,竟有新發現,遂有新牢騷。

新聞中提到的女青年會,是否真的一時出錯,抑或慣例將錯誤推在負責「打字」的職員,更用到「手民之誤」一詞,我無意深究,但記者明顯只知其音而想當然地「記錄」,於是創出「手文」來,編輯想來也如是相信。可以想像,這版的記者和編輯,都是年輕新世代,根本不知「手民」究竟是什麼。有些年輕一輩,可能人說他說即人云亦云最懂口說保存香港的固有什麼什麼,是理想當然的事;卻原來根本不知那些該保存的什麼什麼究竟是什麼。正如有些人大大聲要保衛粵語什麼的,卻將很多粵語用字用詞句式胡亂堆砌,變成真真正正的有音無字,要舉例,多的是,「畀」寫成「俾」尚可勉強接受,這幾年更多的是「比」,連「填詞」人或報紙專欄「作家」都你「你比我」「我比你」,「究竟畀邊個好」,往往寫成「比邊個好」,原來說的是「給誰」,卻成了「跟誰比較」。唉唉唉。「悍」衛粵語,真是捍衛個屁。

手民是手民,不是手文[紋]啊。

[補記:原來之前已有人沒舉例卻提過「手文」之誤。]

 

手民之誤‧鍵盤之失

董橋的《英華沉浮錄》二十年前在《明報》一星期五天見報時,我從沒間斷過細讀。後來陸續結集成書,在港台出版,我之後也「因應需要」零零散散重讀好些篇章。數年前牛津大學出版社再版,我嫌貴,到去年才買了由海豚出版社據牛津版出版的簡體字版。是否只是繁簡字不同而內容都無異,我沒有比對過,不敢說,但看了差不多六分之四集,似乎看不出有多少地方給刪改了重心思想,就暫且當作與「原作」沒有分別。

重溫這套書,整體印象還在,但一篇篇讀下來,還是「驚覺」自己實在太健忘,不少內容竟然沒多大印象,由於深感獲益良多,就算有如初讀,也不覺有愧,只覺欣喜莫名。第四集已讀了大半,覺得有趣之餘,更添學識。議論的時事,相隔二十年,今天固然讀出「史」味,更有撫今追昔,有如照妖鏡般,很多人事言論,再難以遁形。這個先放下不表,倒想說一兩個與代相關的名詞和事實,或可以此定一標準,「必也正名乎」。

第四集有一篇〈第四頁有三十七個錯字〉,說的是一九七八年五月十二日《泰晤士報》第四頁總共有三十七個誤植的字。錯了什麼字,由誰「揭發」,我雖覺「驚訝」,也不想引述了,倒覺一個由董橋提到的名詞,趣味盎然:

「校書如掃落葉,向來掃不乾淨。報紙趕時間,鉛字排字的手民之誤,電腦植字的鍵盤之失,實在不足為大罪。偏偏讀者……」

我之前在這裡寫過兩篇關於「手民之誤」正確用法的,認為今時今日的報刊再沒有鉛字的排字工人即「手民」,再說「手民之誤」,已不合時宜。至於是否可以此作「引伸義」:

「我認為不是不可以,但沒有必要。『手民』有特定的時代意義,輝煌過,但這個時代畢竟過去了。然而,『手民』作業雖已式微,卻依然存在,本質沒變,實不宜將『神似』的作業方式包覽其中。況且已有更清晰的代表用詞如『植字員』和『排版員』,就沒必要借用『手民』這個用詞來『引申』了。舊詞應有自己的獨立意義和尊嚴,新詞也該有自己的地位。」

但當時我想不出一個可以包括植字或作者自己打字出錯的簡單概括用詞,卻原來董橋早在二十年前已有「代罪之詞」,跟「手民之誤」可謂形神俱似。英文有typo,有譯作「打字或排印小錯誤」,怎說也不如「健[鍵]盤之失」來得簡潔傳神,尤其在健[鍵]盤戰士無處不在的 e 世代,更覺「健[鍵]盤之失」大可與「手民之誤」先後各領風騷。

引申義

前幾天那篇〈香港還有手民嗎〉寫得粗疏,難得寶兒作了補充,更提到「引申義」的問題。有不盡同意之處,試再補充如下。

為了減少不必要的討論,先抄網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對「引申義」的解釋﹕

由本義引申發展而產生的意義。如「向」字本義為向北之窗,而「對著」、「向著」等義,皆從本義引申而出的意義。

百度百科的解釋無異,例子更多,也可參考。

回說「手民之誤」,我已提過其意為「刻字或排字的工人」;意思至今似乎沒有改變過。寶兒在網文〈手民之誤不復再?〉補充了資深報業人馬松柏的描述,可說是現身說法。有兩點值得細味。

一是將報紙上的文字錯誤都推給排字工人也即手民,「排字工友辯駁無從,多少年來蒙受了不知多少不白之冤。」

一是時代已變,「報紙取消了排字作業,改為電腦化之後,也有過大烏龍事件出現,不過並沒有人再說是『手民之誤』。但以事實而言,極大可能是『手民之誤』,不過是此『手民』不同彼『手民』而已。」

第一點是我認為不該再用「手民之誤」來做「託辭」。其實寶兒在文中也提到「誤植」一詞。此中的「植」,其實是「植字」的簡稱。不用活版而同樣用「柯式」印刷,這是與「排字」有別的「打字」方式。

現在,打字排版電腦化,已十分通行。其實由手民排字到完全電腦打字排版之間,還有過「植字」這過渡期。「植」出來的字,要有如菲林般沖印在「咪紙」上才可如雷射打印般成為可讀到的列印本。百度百科「植字」條說是「將鉛字一個一個地從木架上選出置入排版用的鐵盤,稱為『揀字』或『植字』」,其實不盡不實。

不如再從《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將幾個相關的專有名詞摘引下來﹕

【打字排版】一種印刷書籍的文字編輯方式。可分熱式與冷式兩種。熱式排版須先熔鉛鑄字,再逐字檢排製成印刷版。冷式排版不須高溫鑄字,而採其他方法,可分撞擊式、照相打字、電腦打字等方式。

【電腦排版】利用電腦編排、處理排版資料。可於電腦顯示器上,直接處理大量的文書資料編輯、排版、印刷工作,省略了原稿分類再交付檢字、打字、照相打字後再行組版的複雜手續。

【冷式排版】打字排版。可分為撞擊式(即中英文打字機)、照相打字與電腦排版三種。因其不需藉助熱能融鑄鉛字,故稱為「冷式排版」。

不難看出有「手民」之手的是熱式排版。現在要找鉛字排版公司,大概不大可能。反而台灣還保留了一間「鑄字」公司,成為別具一格的商號。

好了,來到「引申義」了,「手民」可否引申為例如電腦排版員甚而電腦美術設計員呢?我認為不是不可以,但沒有必要。「手民」有特定的時代意義,輝煌過,但這個時代畢竟過去了。然而,「手民」作業雖已式微,卻依然存在,本質沒變,實不宜將「神似」的作業方式包覽其中。況且已有更清晰的代表用詞如「植字員」和「排版員」,就沒必要借用「手民」這個用詞來「引申」了。舊詞應有自己的獨立意義和尊嚴,新詞也該有自己的地位。

原打算再寫些有關「引申義」的例子,但文已太長,且打住。

香港還有手民嗎

以前讀報,不時看到一些更正總會說是「手民之誤」。所謂「手民」,今時今日,該已「不合時宜」,仍然看到,除了令人有懷舊之感,卻往往是會錯了意。

百度百科有「手民」條,詮釋跟《辭源》相去不遠。無妨看看漢英對照《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

指刻字或排字的工人 typesetter﹕~之誤(指印刷上發生的錯誤)misprint; typographical error

這倒跟現在不時看到的用法相近。印刷上的錯誤,範圍很大,但印出來的字才與「手民」相關。目今的香港,相信再難以找到靠排字維生的人了,至於「手民」定義中的「刻字」項,當然不是刻圖章的人。如果硬要說仍有「手民」,該是電腦「打字員」了。

不過,打字員若按手寫原稿原字打出來,出錯了就不是「手民之誤」,而是「筆誤」了。文章原原本本由作者自己一手包辦,就更不是「手民之誤」了。

曾幾何時,我還在灣仔跟一些「手民」合作過,都是上了年紀的人。無論「排字」和「手民」,現在要找到這種「稀世珍品」,相信只能在街角的一些印名片或喜帖的「印刷店」碰運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