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了多次「手民之誤」,竟然沒提「筆誤」,兩詞或兩種情況,多少有點勢不兩立,正好藉此更清楚說明「手民之誤」究竟是什麼一回事。
簡單而言,「手民」就是「雕版或排字工人」,「手民之誤」自是「雕版或排字工人弄出來的錯誤」(《現代漢語詞典》說成「指印刷上發生的錯誤」,未能明確點出是字詞之錯,正如《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將typo過分簡單解釋為「排印小錯誤」,實在太籠統)。雕版比排字更古老,雕錯了字,似乎難以改正,起碼相對排版而言要難;其實也不盡然。以木版來說,據知大可將錯字刮去再黏上新木版重刻。排字當然簡單得多,換字即成;電腦打字嘛,更不用說,刪掉在鍵盤重打(重新輸入也)即可。雕錯字排錯字打錯字,在所難免,所以有核對或專業地說校對這回事。有些工序即有些人不能免,最後出錯,誰也不想,但將責任都推在「手民」身上,未免有找替罪羊塞責之嫌。更何況,「作者」先錯,手民和校對員按原稿雕排打和核對,結果印刷出來米已成炊,更不能推在手民身上。對,除了以前的「手民之誤」,後來的打字錯誤,其實也有「筆誤」這一重。何謂「筆誤」,網上《萌典》的中英文解釋都很簡明:
因疏忽而寫錯字。如:「這是一時筆誤。」(a slip of a pen)
《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相若。
現代印刷媒體,無論打字排版,幾乎已離不開電腦,如果將手寫原稿製圖排印,出現錯字,可謂無所遁形,正好看出什麼是「筆誤」。若有打字並排,如董橋那本《字裏相逢》,若打字錯誤,自不是筆誤了。不過,若說成是手民之誤,未免與時代脫節。英文有「typo」之說,中文可簡單譯成「打字錯誤」,或可採用董橋提過的「鍵盤之誤」。
「手民」曾幾何時風光過,到底已成過去;可以再提,但宜以歷史角度重提細說。若還出現錯字和印刷錯誤,直說是打字排版等錯誤或老實均真一點是筆誤好了,請不要再拿連自己也不知什麼是「手民」來掩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