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網誌,定期每周一篇談語文。我提過一次,網主是有心人,寫得既有條理,也很心平氣和,多瀏覽肯定有益。
我也不諱言,並不完全贊同網主的看法。不如舉這篇〈「一雙」還是「一對」?〉為例。文章寫得很細緻,但提到林子祥一句歌詞時,卻說﹕
林子祥在《在水中央》更高唱「儷影一雙」。「儷影」本來就是「一雙」,加「一雙」是多餘的。
我覺得這裡的「一雙」並不多餘。我猜想這一句大概來自「儷影雙雙」。假如真有「一對對情侶或夫婦的身影」,說「儷影雙雙」當然絕對沒問題。不過,只有「一對」儷影,說成「儷影一雙」,有節奏之美外,更有強調作用;正如我們習慣寫「孤單一人」一樣,無非都是強調「只有一雙」和「只有一人」。
類似的說法還是有的。例如,「親眼看見」,說自己看見,當然是「親眼」;加了「親眼」二字,語意加強,不會給人「多餘」的感覺。
所以,語文的運用,有時也不用規限得太死板,尤其文學作品中,更應「大膽」「放任」一些,否則就少了很多出色的作品了。這方面的例子,不妨看看王文興的長篇小說,不再舉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