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一快事

到底由頭至尾完整地讀了一遍《論語》了。沒有舒一大口氣的感覺。倒是有一點點失落。看了一遍《論語》而已,不算什麼,真的不算什麼。不過,要暫別一部經典而已,沒想到竟有一點點失落;嗯,也沒什麼的。

對呀,我素無大志,很易滿足,很小的事就可以樂上半天;當然,很小的事也會不開心老半天的。沒大志,自然成就不了大事業。也好,不會大起大落,就不會狂喜,自也不會有高處掉下的重傷感覺(?!)。

《論語》不全都是孔子語錄,所以不都是滿書「(孔)子曰」。第十九篇,更是完全沒有「子曰」,都只是「子張曰」「子夏曰」「子游曰」,而至「曾子曰」。不過,這一篇的孔子「影子」比其他篇章更有過之而無不及。

《子張》編更有人拿孔子的學生來跟孔子比較,說孔子其實有所不及,其至詆毀孔子。編《論語》的人果然厲害,深明孔子毫不忌憚這些。誰罵過孔子什麼,照錄。不過,由孔子門生回答,不躁不氣,不卑不亢,就是擺事實,說道理,你自己看自己想吧。

《論語》第一篇第一章是「子曰」,其間雖然「消失了」,到結尾仍是「(孔)子曰」 。這當然是刻意的安排。還有更刻意的是內容的呼應。開始是「學而時習之」,強調的是學習,目的是成就君子。所謂君子,可以很簡單,就是高高興興地學習溫習和實踐;覺得有朋友自遠方來了是快樂的事;就算別人不了解自己,也不會惱怒或埋怨。全都是平常不過的日常生活事。

沒錯,《論語》所說的,不過是如何做人如何處事而已。歸結到最後,孔子再度出場,也是以「君子」為重。「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也;不知禮,無以立也;不知言,無以知人也。」

所謂「知命」,當然不是「聽天由命」,只信宿命,而是遇到挫折時,不會有不必要的情緒反應,不會只是怨天尤人。

知禮,不是一味拘謹,而是不會見害必避,見利必趨,行險僥倖。這樣才能無愧地立足於社會。

所謂「知言」,是知人的方法之一。想知人,必須知言。不單看說話的內容,也要看說時的態度、表情,「言為心聲」,「偽君子」說話會「露底」的。

最後要讚一下自己的「慧眼識書」;其實要讚的是《論語說解》( 齊魯書社)這本書。作者峻洲的是有心人(原來他已於去年病逝)。他以最淺白的文字,不厭其詳也不厭其煩,一字一句一章一節,旁徵博引也精挑細選各種解釋和說法,再結合看己的心得,也不時以當代中國的社會現狀來說明,語重心長,平實而又不沉悶,尤其沒有譁眾取寵,要言不繁地演繹內容。

我不知道要不是由這本書來帶領我去瀏覽一部經典,是否能順利完成這自以為的人生一快事。這是一本會讀出感情的書。

哀矜勿喜

張愛玲在《傳奇.序》這樣寫﹕

不記得是不是《論語》上有這樣兩句話:「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這兩句話給我的印像很深刻。我們明白了一件事的內情,與一個人內心的曲折,我們也都 「哀矜而勿喜」吧。

這兩句話的確出自《論語.子張》19.20。這是曾子學生被任命做法官,於是向曾子求教而引出的話。曾子說﹕「假若你能審出罪犯的真情,就應該可憐他們,同情他們,不要自鳴得意。」

張愛玲借用了,且應用得更廣泛,張迷在使用或看到「哀矜勿喜」一語時,大概想到的是她,這句話彷彿成了她的名言似的,反而忘了原話出自《論語》。

原話其實與罪犯相關,前面還提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在上位的人不行正道,百姓早就離心離德),所以法官應對某些犯罪的人有同情憐憫之心。

日前香港有一件很有人情味的法庭新聞。話說一名康民署助理因為財困向下屬借200元而給廉署起訴,但法官審理之後,卻無條件釋放。被告其實坦然認罪,只因要供養患病外母花費畢生積蓄,遂向下屬借錢買,稍後出糧即已還款。

法官的判決,完全是一個「如得其情,哀矜而勿喜」當代版的真實示例。至於是否因為「上失其道」而致有那麼「不近人情」的起訴,似乎不好太上綱上線。幸得如此一位深懂「哀矜勿喜」的法官明斷在後,確是實情,否則人間又多了一件「令人遺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