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不得

不知什麼時候起,媒體尤其網絡上興起了一種通稱為「懶人包」的包包,數量上我知道的不少,但好好細讀過的不多,整體上覺得還可以幫助了解所針對的事件。可惜的是,無論自己贊成與否,總覺得都有「偏面之詞」的感覺。這種缺憾,可能受先天條件所限,因為既是為懶人而設的內容,自然要「精要」長話短說,而更要命的是,這種包包都只是針對某個特定議題而包裝,往往有某種目的,根本不是讓人知道整體事實,而是但求達到某種目的,只說對那個目的有利的事實,卻有意無意地隱藏了不利自己的事實,從而再借此發揮。因此,有意求真,真的不能太懶的,否則不如放下不理胡塗到底算了,不然,吃了這種包,可能害己更害人。

再說下去,手已有點顫抖,心跳也加速了。就這篇的「目的」,不如先說一些「立場」,我從來不否認這些立場都有偏見成分。先說陳文敏。我不算認識他,但間接有過接觸,更多的印象來自讀他的報紙專欄文章。整體而言,我覺得他辦事認真有條理,說理而非要讓人非信不可的強橫之人,文章說理清晰而不沉悶,有些甚而可用「情理兼備」來形容。他辦事似乎不愛因為在高位而有高高在上要壓人的姿態,配稱「好好人」(nice guy)之譽。所以(在有結果之前,我已多次向別人說過),假如我是校委之一,既知他已過了之前遴選的一關,必定投票任命他做副校長。

至於李國章,不用多說,直接了當,我不敢質疑他的能力和貢獻,但老實說,由他當中大校長起,憑所聽到的(多是傳媒的報道),我對他一直沒有好感。近年看到對他的普遍(不利)評價,雖然未必全部照單全收,但都難以令我對他改觀。

表了態,我可以講我最想說的了,就以一篇有關李國章名為〈李國章爭議之懶人包Q&A〉的懶人包做例,試點出這種懶人包很可能有的「禍害」。誠如上面所說,這包包只提供了很有限的事實,可能也是作者學識所限,只知只說部分資料和事實,而且早已有既定立場,所選用的資料和事實,無非是要證明自己的「立論」,帶領讀者走進其「圈套」,以達目的。

全文我已加上連結,為免連結失效,文末也全文製圖照錄,免生斷章取義之嫌。我試抽取部分內容,再提出一些疑問,我不會另製懶人包,我只提出疑問,並指出部分可能找到答案的資料,要知道「真相」的,老實說,不能懶,否則,要嗎給我「嚇」倒,相信了我的質疑;要嗎或只是向我嗤之以鼻。我不怕罵聲,但請以事實和道理說服我。我錯了,我會道歉,若只是「超!」(其實是粗口)一聲就當反駁了我,不如省點力氣。

唉呀,題外話多了點,不得不留待下篇再續了,為免這篇太離題,還是點一下題好。上述懶人包的首三項,無疑有事實資料,但明顯都有「引導性」,但這句「題外話」才最堪玩味:

(題外話:那些經常說要去殖的人是否應該支持廢除這個殖民地時代的制度?)

重點無非是「廢除這個殖民地時代的制度」(即特首是大學的必然校監;廢除後自然不可再以校監身份委任校委會主席)。不怕得罪,稍有點腦的人都知道這種說法很危險,點破之前,我試「改寫」一下,即知道如此說法或認為的人有多「冇腦」:

(題外話:那些經常說要維持五十年不變的人是否應該反對廢除這個殖民地時代的制度?)

這種說法,有如「潘朵拉的盒子」,一旦打開了,「後患」無窮;稍有理志的人稍用點腦,就不應輕易提出廢除這廢除那,而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

(續篇〈求真.整頓.自由〉

李1李2李3李4李5

偷懶

有點忙有點不舒服更因為懶更,就將兩段篇網文的留言抄下當成網文。

抄自〈粵語成之難〉的﹕

zpdrmn chang (@zpdrmnchang) 說:

//智者//

What kind? This kind:「我被聰明誤一生」? Let’s say that it is so, I still don’t want 「生兒愚且魯.」
Well, as for 聰明, I’m not one of the stupidest but I’m not one of the cleverest folks either. As for 誤一生, hmmm, yep, that’s me. I admit it. No excuses.

//視(簽)「退」為「上」//
It is about 插秧…or not:
布袋和尚 《插秧偈》:「手把青秧插滿田,低頭便見水中天;心地清淨方為道,退步原來是向前.」
Not only did he suggest 退, but he also said 低頭. (Maybe he foresaw iPad and cellphone with wifi.)
Disclaimer: I don’t know about 心地清淨.

I quote a lot these days. Haha. Lazy.

荒言 說:

zpdrmn chang﹕

「智者」似乎與聰明與否沒必然關係,「愚且魯」也可以成為智者;當然,這也要看如何介定智者了。

布袋和尚 這四句偈,第二句可能與「事實不符」,在插秧的水田,水既渾濁,也在「波動」,就算能反映,也是破碎或起皺的天,看著就算不「傷心」,也會心煩。
至於「心地」,其實是佛家用詞,簡單而言,就是「用心、存心」。

你的留言,時有我沒看過想過的東西,每能啟發我,有興趣,無妨繼續下去。

抄自〈「故然」與「固然」的,你懂嗎〉的﹕

zpdrmn chang (@zpdrmnchang) 說:

A really wild guess:
He didn’t use 固然 because he didn’t want people to get confused and think it was 固燃 (固體燃料); 然could mean 燃 in ancient times. (Did it?) Kidding.

荒言 說:

zpdrmn chang﹕

你沒說錯,現在經常用的「燃」,「古字」就是「然」。下面那四點,其實就是「火」。正如「采」字,木之上就是「手」;還有「樑」,本字就是「梁」。類似的例子多的是。

按「人工流產」可以省成「人流」,「固體然〔燃〕料」簡作「固然」,「於理」還是「可合」的。不過,硬要造成如此混亂,不如回到洪荒時代算了。

事實.笑話

某國的幾十個高官們坐飛機去旅遊,其中一個省長說﹕「我丟個一百元紙幣下去,誰撿到了誰準高興。」

一個市長說﹕「不如丟10張十元下去,10 個人都會高興。」

另一個區長說﹕「乾脆丟100 個一元硬幣下去,100 個人撿到100個人高興。」

飛行員聽後說﹕「不如我把你們全丟下去,讓全國人民也高興高興!」

X     X     X

狠每天要吃掉一隻羊,又不想羊群反抗。

他把羊群分為胖羊和瘦羊。想吃瘦羊時,他就在胖羊群裡喊﹕「你們說,我是不是要吃掉一隻瘦羊?」他立即得到眾胖羊的支持。

當他想吃胖羊時,就會站在瘦羊堆中如法炮製。

最後,只剩下一隻羊了,牠當然反對被吃;但是牠的發言已經不重要了。

「傻得好緊要」

道歉

明報職工協會果然是「鍥而不捨」,繼續「狙擊」呂家明7月2日「擅改」頭版及「跑光了」之說。「呂先生指這個問題『傻得好緊要』」。

我早前寫過一篇〈不要咬錯地方〉,相信明報職工協會會員沒有人讀過那篇文。就算讀了也「不屑一顧」。

再簡說一次,事緣於今年的「七一遊行」,《明報》編採人員不滿編務董事呂家明「擅自」更改了相關頭條報道的大標題;呂家明一日後寫了篇〈改版之夜〉,交代改版的原因和過程。這又引來職工協會另一不滿,因為呂家明在文中說「編輯記者都跑光了」,一再要求呂家明道歉。呂家明說不會道歉,更表示要說的話都在文中說清楚了。我於是為文點出那些職工會會員根本沒有好好讀過那篇文,只執著於一個含糊的小標題,認為呂家明「無視」一眾記者通宵留守現埸的努力。重點在,那篇文其實有兩處交代了有記者在外邊留守,只說當時編輯部的編輯和記者都跑光了而已。

呂家明有沒有權叫停已在印刷的頭版以改標題,是《明報》的內部機制問題,「外人」可說無權置喙;但其他事實卻不容歪曲。我忍了差不多兩個月才發聲,結果看到的不是「自行妥善解決」這個問題,而是無休無止似的咬住這個所謂問題不放。「被問及約190名編採部同事要求呂先生道歉,呂先生指這個問題『傻得好緊要』」。在我看來,豈一個「傻」字了得。不如好好追問一下認為「改版正確」的現任總編輯張健波,究竟問題出在哪裡,才切實際。

能成立職工會,團結力量,本屬好事,「約190名編採部同事」,究竟佔了全部編採人員的幾成呢,相信不在少數吧。若由如此「眾多」不分是非曲直和事實的人來「擔負」一份報紙的編採工作,監察云乎哉。作為讀者,能不擔心。

不要咬錯地方

再以《明報》為題材。不過這篇牽涉較廣,是非難定之處較多;但事實最重要,若以歪曲了的資料作事實來「力爭」,最終也只落得徒勞。

說來已是差不多兩個月前的事。爭議因為一頭條標題在「編輯不知情」下給高層更改了而引起;事關七一遊行的報道。過程大致如下﹕

《明報》4編採人員要求解釋,呂家明於是寫成〈改版之夜〉,交代了整個過程。但其中一句「編輯、記者都跑光了」卻引來更大的迴響。下列一段話見於兩天前的明報職工會Facebook,是事件的延續﹕

明報職工協會在7月7日將共190名同事的聯署信交公司管理層,當中要求編務董事呂家明先生,就他 在《改版之夜》文中指本報編輯記者「跑光了」的誤導性說法,作出澄清,還編輯記者一個公道,並就誤導陳述,以及在7月2日清晨違反機制擅自下令停止付印程 序及更改重要頭條版面的違規舉動,作出道歉。

更早之前,李慧玲在 7 月7 日和 8 日《明報》專欄也就此寫了兩篇評論,重點在這幾段﹕

但多謝呂家明一句「記者都跑光了」,提醒我不能放棄。

《明報》記者在行業中出名是「牛」,薪水低卻工時長,如果沒有足夠的天真,堅持新聞理想,很難在《明報》留下來。讚《明報》記者勤力聽得多,說《明報》記者在大新聞時間都跑光了,還是第一次聽,而且還出自《明報》高層之「手」。這陣子《明報》記者有幾艱難,不言而喻。

與其寫一篇生花妙筆的〈改版之夜〉,呂家明不如直接和《明報》記者、編輯見面交代,也趁機讓記者、編輯告訴他當晚大家跑到什麼地方去。即使是老兵,做高層做得耐,也許已經不大掌握報館日常運作,不知道即使報館電腦前面沒有人,不代表大家都收工,不代表大家都跑光了。

據明報職工協會的描述,呂家明在個多月之後,終於現身香港《明報》編輯部,「協會理事隨即向呂先生交聯署信,但呂先生拒絕接收聯署信,被多次問到會否就『跑光了』言論道歉時,呂先生沒有道歉,說『要講已(跑光了)篇文寫晒。』

別的先不說,就「跑光了」一事,呂家明的確講得清楚明白,真奇怪這些編輯記者竟像視而不見,抑或也如李慧玲一樣,沒有好好讀一遍,或閱讀理解有問題,以致一再就這個問題咬住不放,既浪費時間精力,因而出盡了醜也不自知。〈改版之夜〉原文如下,關於「跑光了」的段落,我加上紅框,關鍵的句子則畫了紅線,也不妨節錄如下﹕

在劉頌陽下班前的一刻,我不厭其煩再問,「佔中」現場有沒有派駐記者?他說有 4 個地點都有記者通宵採訪,內部有同事專責跟他們聯絡「守到尾」。

凌晨近 3 時 20 分,決定改版與否的死線臨近,我從印刷部跑回編輯部,但編輯、記者都跑光了,只餘下兩位非新聞編採的同事。我打電話給劉頌陽,問為什麼找不到那位「守到尾」的同事?

劉馬上說,那我再問現場記者有何最新消息,再給你回電。

明顯不過,呂家明只說編輯部的編輯、記者都跑光了。這個是不是事實呢?若非事實,呂家明也不會「有機可乘」擅自修改標題了。

另外,呂家明究竟知不知道記者在編輯部以外的地方有沒有跑光呢。他一再清楚交代了,記者仍在多個「佔中」現場留駐。

還要呂家明交代什麼道歉什麼呢。由此可見「自以為是」和「粗疏」有多廣泛和有多誤事。

一篇寫得如此淺白清晰的文章,其中一個被用作聲討的重點,或因一個小標題「編輯記者都跑光了」而來,若沒有被刻意歪曲,就是這大批職工協會成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都大有問題,能不懷疑這些人如何消化日常繁多的文件和事件,從而作出精準的報道和所謂的監察呢。希望只是「一時胡塗」而致。

呂家明是《明報》編務董事,按他們的編制,該比總編輯還要高級,論權,他該有修改標題的權力,這種權大概不會比李慧玲這名前員工要小吧。但是否可在「清晨違反機制擅自下令停止付印程序及更改重要頭條版面的違規舉動」,是《明報》的內部機制問題,我不敢多說,最有資格討論這個問題的,還是《明報》中人。

再說一遍,眾志固然可以成城,但要看準目標和對方弱點,不好亂咬,否則徒耗力量,更易為對方擊倒。

不得不補充的一點,是李慧玲的「自以為是」,愈來愈「得就」,不用講事實不用講證據,一派我說了算,「聲大就得」。原來早有傳媒人對她不以為然,很不客氣地說﹕「She’s no hero, she’s a joke. 」認為李慧玲不是新聞自由英雄,她是個笑話。這也是值得深思的說法。

2014年7月3日《明報》A8

2014年7月3日《明報》A8

2014年7月7日《明報》D5

2014年7月7日《明報》D5

2014年7月8日《明報》D5

2014年7月8日《明報》D5

《明報》2《明報》3《明報》10

又一「失實」例子

2014年3月3日《明報》D5

2014年3月3日《明報》D5

〈真的不用再講事實了嗎!?〉用了頗大心力。文章本身不難寫,考慮寫不寫才是重點。我左右盤算,非因「又要威又要戴頭盔」,主要考慮對他人可能造成的後果。這幾天熱爆的兩句話「真理在胸筆在手,無私無畏即自由」,其實是一道難關。我不敢說自己可以做到。沒錯,幾天後我再「發現」一篇與「事實」相關的文章,在《明報》發表,大可再發揮一下,卻依然考慮再三,失眠得更厲害。真傻。

其實,回應一些網誌文章,就足以寫上三幾天。但有些話始終不吐不快,還是補記下來。

也是事涉《明報》,我的難題由陳惜姿所寫專欄文章〈接力〉引起。陶傑和陳惜姿都是所謂的資深傳媒人,誰的名氣和影響力更大,毋須比較,說是都有不小的影響力,大概離事實不遠。也因此不能不寫。

陶傑那篇文章沒查證事實,卻以此針對《明報》,陳惜姿大可拿來考考她教過而又上過劉進圖課的學生,《明報》若告陶傑誹謗,勝訴機會有多大。至於陳惜姿自己〈接力〉所犯之錯,若在他報發表,而又被告誹謗的話,她自己又能否脫身。

「劉進圖事件」發展至被斬,真是令人意想不到,我就震驚不已,更擔心了兩天。不說受傷之事,簡略回顧一下,劉進圖被撒換總編輯一職,據《明報》自己的報道,編採人員與高層開會談論此事來龍去脈,高層沒諱言《明報》的員工不體諒並「聯同外人」責難老闆,希望以後在《明報》少提甚至不要再有文章談及此事;劉進圖則表示可以接受新安排。

結果是,在《明報》的副刊專欄版和「論壇」版,仍陸續有不少文章談論此事,有不直老闆做法而幫劉進圖及編採員工發聲的,也有認為老闆的做法沒錯的,其間有沒有抽過稿,只有《明報》內部才知道。但加東版卻明目張膽做了抽稿的事。於是出現了同一天有四個專欄天窗,以示抗議。抗議有效,這四個天窗之後在加東版也原裝出現。

回看陳惜姿文中的一段話,即知道她犯了多大的錯誤﹕

後來明報撤換總編輯,商台粗暴解僱李慧玲,我們都立即寫聲明,表明立場。明報抽稿,所有提及明報換老總的文章都不能刊登。自我審查發生在自己頭上,我和三位專欄作家在同一天開天窗。這次之後,四個天窗出現在加東明報專欄版。

簡言之,抽稿的不是香港版《明報》,而是加東版。陳惜姿讓香港版食了死貓。這個錯誤「明顯」是「無心之失」,「無心」者,抱括「不用心」即無用心。以陳惜姿如此「老手」,根本不該犯此不符事實的錯。《明報》當然不會告陳惜姿誹謗,因為編輯也要負責,誰叫你沒把好關,一任作者把「事實」搞錯了也不知不改,成為大學傳媒導師筆下的「自我審查」傳媒機構,「罪名」可不小啊。誰敢說日後沒有人據此文為資料寫傳媒審查評論甚而香港傳媒史什麼的,說一句「《明報》一方面說重視言論自由,卻同時不刊登提及己事的文章,明顯是自我審查……」,這筆胡塗賬能小覷嗎。

言論自由可貴,但不表示可以「失實」而胡言任說,更不是可以不據事實而任意立論。為什麼要有「誹謗」罪,不是沒有道理的。陶傑「錯罵」了《明報》,《明報》可以告他;但陳惜姿「錯怪」了港版《明報》,說是「咎由自取」,未免尖酸,要「硬啃」是沒法的了。

寫不寫本文要考慮再三,只因無意在此時此刻說太多可能令《明報》添煩添亂的喪氣話。不過,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固然重要,現在似乎要「爭取」才有,但密切相關者自身也得小心珍惜保守已有的;否則,別人不摧殘也自殘報廢,或會應了《紅樓夢》裡由探春說出的一番話﹕「若從外頭殺來,一時是殺不死的……必須從家裡自殺自滅起來,才能一敗塗地。」

2014年1月20日《明報》D5

2014年1月20日《明報》D5

真的不用再講事實了嗎!?

陶傑1《明報》前任總編輯、現任世華網絡營運總裁劉進圖被斬,是這幾天的城中熱話。由知道他受傷開始,我最關心的是他的安危。據報道,他的情況轉好,可以稍為放心了。本不想多談他遇襲的原因,但看到與此相關的評論,還是忍不住留意一下。我一直認為,基於事實,就算是隱而難現的,意見大可「百花齊放」,「偏激」也無不可。但根據完全錯誤的所謂事實來立論,算是如何「對」如何「正義」,都不足為訓,更須嚴正指出,否則此風愈長,比「歪理」橫行更可怕。

沒錯,又忍不住拿這名真不知好不好用「知識分子」來「冠名」的專欄作者陶傑來做例了。上圖那篇刊登於2014年2月28日《蘋果日報》的〈昔白今黑〉,簡直就是黑白是非錯亂不分。容我只就事實部分逐一點明。

那篇文一開始即錯,劉進圖不是「明報總裁」,而是世華網絡營運總裁,二者分別很大,不用多說。這個「職銜」,無論電視電台報紙尤其網絡都一再提及,不應錯。錯了,但對全文立論影響不大,仍可放下不說。

跟著的,「劉進圖被兇徒狂斬之日,明報剛好刊登了副總編輯阮紀宏的一篇專論」,這才是要害。那篇備受爭議的「觀點短打」〈香港新聞業有史以來最自由〉的作者阮紀宏,也如陶傑一樣,只是多年前的明報副總編輯。不是這個行業的人不知道這個「事實」,尚且說得過去,陶傑豈可不知,如此重要作為立論根據的事實也不查證一下,即大發議論,不可笑可恥嗎。維基百科固然有詳細的「陶傑」條目,倒底沒漏掉阮紀宏這個人。介紹很簡單,但正點出了陶傑的「無知」﹕

阮紀宏,現任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部副教授、香港資深媒體人和時事評論員,曾任《文匯報》駐北京記者、《香港商報》副總編輯,以及《明報》副總編輯兼副主筆,筆名為「戴鬍子」。民建聯黨員。

阮紀宏既已不是《明報》員工,他的個人言論,就不再代表發表言論報紙的立場了。阮紀宏可以據所提出的事實自說自話香港新聞業有前所未有的言論自由,《明報》自可為報頭套黑以表憤慨和哀悼。這個,也毋須多說了吧。

另外,陶傑更說﹕

劉君遇斬,有許多愛國人士說,「未必與新聞自由有關」,而是出於「私人恩怨」。如果因「私人恩怨」,報紙不應為其私人的行為因果負責,為什麼套黑了報頭?

好一個「有許多愛國人士說」,且由陶傑自己寫出來的,不就明顯不過,這些話不是由《明報》說的,《明報》沒有公開表示這也是《明報》的看法,為什麼不可以套黑報頭?《明報》要其他報紙也套黑報頭才不該。

陶傑這個「回水」說,更妙﹕

你的立論,想令讀者相信。如果我今天用七元買了一份對新聞自由哀悼以報頭套黑的報紙,但是二十四小時之前你卻告訴我完全相反的觀點,那麼昨天的那七元,你是否應該回水呢?

據維基百科的介紹,陶傑也替《蘋果日報》寫社論。一般而言,社論代表報社的立場,那麼陶傑在這份報紙的「其他」言論,是否也代表這份報紙的觀點呢。若如此,買了《蘋果日報》的讀者,好不好因為陶傑這篇錯漏多多立論牽強而似乎包含了多名所謂「知識份子」意見的文章,而要求《蘋果日報》回水呢?相信由陶傑向《蘋果日報》老闆提出最有說服力。

2014年2月26日《明報》A26

2014年2月26日《明報》A26。關於此文,2月27日《明報》在A18 版有如下「更正與澄清」﹕昨日A 26 觀點版刊出阮紀宏的〈香港新聞業有史以來最自由〉一文,提及1960年代安妮公主訪港,實應為瑪嘉烈公主,多謝讀者指正。

當然可以有如果

如果

馬家輝這篇可歸類為純屬「吹水」之作。

我寫過兩篇談「如果」的網文,當然是拾人牙慧之作,沒有新發現。〈「如果」成為事實的話〉,根本可以解答馬家輝那些假設。「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如果」的可能性〉就是馬該「有」的如果。

說他「吹水」,他根本就是借「題」發揮,大談自己的歷史,好「感想感懷」一番,又多一天稿費了。

真要知道另一種可能性,看看有可能發生的「如果」事實,他大可終止還未打算終止的現有生活,例如不再留在大學工作,不再寫作出書,不再做電台節目,不再四出參加研討座談之類,將現有的「影響力」滅少甚而「消滅」,大可「預測」一下「後果」如何,如此去問去探索「如果」,才有意義啊。

用事實說服人

父﹕怎麼搞的,大白天還開著燈?!

子﹕這是您早晨上班走時,忘記關的。

父﹕你發現了,為什麼不關?

子﹕您不是經常說,要用事實說服人嗎?

x  x  x  x  x  x

——廣告是一種偉大的力量!

——何以見得?

——母雞下蛋時,老是大聲地叫;而母鵝下了蛋,卻總是靜悄悄的。

——那又怎樣呢?

——所以人們都去買雞蛋,卻幾乎沒有人買鵝蛋。

「如果」成為事實的話

如果1

如果2

2013年2月21日《明報》A40「觀點」版刊有蔡子強一篇妙文〈話說羅斯福〉。以小標題劃分,前兩個之下的內容,我沒話說,但最後即〈歷史有沒有「如果」?〉小標題以下所作的「如果」議論,讀後不能不失笑。

正如「明天」之不可能到來一樣,「如果」真的成為事實,就不再是「如果」了。這都是「命定」的「悲劇」。

蔡子強提到「美國近年有一本有趣的書叫《What If ? 》」,似乎足以作「歷史哪有『如果』」的反證。我沒看過大概也不會看那本書,所以不敢懷疑和猜測那本書受歡迎的原因。我只相信蔡子強所說的事實,「這本書實在太受歡迎,結果又出了第2集《What If ? 2 》。」但受歡迎的事實是否「證實」了「『如果』已將歷史事實改變了」呢?

蔡舉了書中幾個有關羅斯福的「如果」,說「有其中任何一個『如果』真的發生,那將會如何將他的政途改寫。」其實只要「真的發生」一個「如果」,那 7 個「如果」大概不用再花心思去想了。很簡單﹕

「如果羅斯福沒能出生或夭折的話……。」

歷史是既定事實,事實就是事實,是必然的,誰也改變不了。除非所說的「歷史」是虛假的,否則,「如果」只能帶來不切實際的遐想或幻想可能性,實難有其他可能性。